漢中市城鄉建設規劃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城鄉建設規劃、工程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 結合本市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行業管理辦法和政策,制定城鄉發展的戰略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

三 組織編制和管理市域城鎮建設體系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及開發區規劃等;負責城鄉規劃範圍內各項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規劃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市域範圍內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審查各縣縣城總體規劃,縣城、建制鎮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審批。

四 組織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城市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及市政工程建設的前期規劃、可行性研究和上報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審批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和概算調整、監督、檢查工程質量。

五 管理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利用,組織協調全市城市綜合開發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

六 負責對城鄉規劃、建設工程、建築業企業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小城鎮建設,依法查處種類違法、違規建築。

七 負責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及建築裝飾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房屋建設、市政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監督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建設技術的地方性標準;管理建築經濟定額及工程造價;指導和監督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及建設監理工作;負責管理牆體材料革新及建築節能、建築行業勞保統籌工作;負責按政策規定收繳城市建設配套費等建設規費。

八 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九 歸口管理全市勘察設計、施工、建築裝飾、建築機械、建築製品企業及其行業的企業單位資制管理工作。

十 負責歸口管理全市測繪工作及測繪市場,組織實施城市測量。

十一 管理和指導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種類建設項目建設資料的收集、管理、建檔和建設項目竣工備案工作

十二 負責制訂建築業科技進步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組織行業隊伍培訓。

十三 指導漢中建築業協會、建築學會等學術社團工作。

十四 負責本系統、下屬單位兩個文明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管理。

十五 負責管理城市規劃、建築行業專業技術初級職稱評定。

十六 組織、協調城市規劃區範圍及風景名勝區的廣告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一、二類廣告管理。

十七 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負責政務協調、督查和行業信息化建設及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會議決定事項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督辦;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執法監督、規範性檔案審查、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指導系統信訪維穩、安全保密、扶貧和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建設規劃系統的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工作;負責年鑑、地方志編寫和對外宣傳工作。

人事科技教育科(監察室)

負責局系統黨建工作,承辦黨組交辦的日常事務;負責局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理論學習,指導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文明行業創建活動;負責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系統政風行風建設;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幹部考核、勞動工資,承辦局系統各類先進集體(個人)的審查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培訓、人才建設、職稱評審和申報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責紀檢監察,查處違紀違規行為;負責對重點工作監督檢查,參與建設工程規劃專項驗收、質量安全檢查和招投標監管工作,抽查“一書三證”核發情況。

規劃科

負責各類城市規劃的組織編制、評審、報批及成果歸檔;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定點,核發選址意見書;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及國有土地出讓、轉讓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前期階段,制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參與建設工程規劃專項驗收;負責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初審工作。

技術審查科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後期階段,審查總平面布置圖及建築設計方案、施工圖,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審查建設工程開工放線各項手續,審簽放線任務書;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公示、違章建設的認定及跟蹤處理意見的落實;負責組織建設工程規劃專項驗收、建設項目各種審批資料的歸檔;負責管理全市測繪工作及測繪市場。負責駐政務大廳視窗科室、單位的日常管理,負責對規劃建設項目落實情況進行督辦,負責城鄉規劃建設、建築業諮詢服務。

城市建設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中心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地方規範性檔案、規章、政策草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規劃區域內相關規劃編制工作,並具體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專業規劃編制和重大前期項目儲備;負責城市中心區道路、橋樑、廣場、綠化工程及供水、供熱、燃氣、電力、排水、通訊等市政管線工程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市政工程綜合驗收與移交;負責擬定城市中心區年度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計畫,並組織協調、督促推進計畫的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城市中心區市政道路代建管理工作。承辦市城市防洪辦公室(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繫市城市建設檔案館,指導各縣區城建檔案管理。

村鎮建設管理科

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縣城、建制鎮、村莊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研究起草相關政策性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開展縣域一體化建設規劃,以及縣城、建制鎮、村莊(社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新(修)編,並按照法律要求,組織市級技術審查和市級審批工作;協調和促進全市新型城鎮化建設,負責各縣區城鎮化年度目標任務的制定和考核;指導和督促各縣區縣城、建制鎮、村莊(社區)建設,組織推進農村清潔工程;指導各縣區開展各類中省名城、名鎮、名村等項目的篩選、申報和建設,協調落實項目資金;負責城市、村鎮建設年報的統計、審定和申報;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定級申報和規劃報批,協調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行業管理。

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全市行業發展規劃,扶持行業發展;負責建築業企業、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企業和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批及審查上報工作;負責市屬建築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質量安全生產和工程造價的監管,並定期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規範建築市場各責任主體及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建築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與運用;負責全市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培訓與再教育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的統計工作。承辦市工程抗震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歷史街區專項規劃;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城市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編制的年度計畫、各項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建設重大技術問題論證研究。

市城市防洪辦公室

(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承擔城市建設項目管理任務;負責編制全市城市防洪工程和城市重點項目建設計畫;負責全市城市防洪工程和城市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部分重點城市防洪工程和城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

市工程抗震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法規政策;負責工程抗震設防標準及抗震設計審查;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和抗震加固工作。

現任領導

楊清輝

黨組書記、局長:領導市城鄉建設規劃局(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全面工作。

主管黨建、人事工作。

張漢安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

負責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項目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王建森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城市規劃管理和創建工作。分管規劃科、技術審查科、市城鄉規劃市政工程設計院、市漢台城市規劃管理辦公室。

陳 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監察室),協助抓好黨建、黨風廉政工作。

聯繫市建築業勞動保險費用統籌管理辦公室。

趙 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建築業管理和城建規劃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分管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管理科,市工程抗震辦公室、市建築勘察設計研究院、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中心站、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市建設工程發包承包交易中心)、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市工程建設監理公司。

聯繫市建築業協會、市建築學會。

宋 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作。分管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管理科,市城市防洪辦公室(市城市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處(市測繪院)。負責局系統包村扶貧工作。

張艷玲

副局長(兼)

協助張漢安同志工作。

王 陽

總工程師

負責名城保護、新聞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城市各類規劃編制和城市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設計方案的論證與研究。分管漢中市城市規劃管理服務中心。

聯繫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陸和平

副調研員

協助抓好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工作。

楊建平

副調研員

協助抓好建築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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