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測繪院

漢中市測繪院簡介
一、單位領導:
 主任、院長:趙軍 副院長:許劍
二、內部機構設定:
1、辦公室(負責單位日常事務、財務、後勤)
2、總工室(負責本單位技術審定,編制放線任務書,繪製道路紅線)
3、測繪一室(負責測繪任務及建(構)築物定位放線)
4、測繪二室(負責測繪任務及建(構)築物定位放線)
5、測繪三室(負責測繪任務及建(構)築物定位放線)
三、測繪用地條件圖、繪製道路紅線、建築紅線、編制放線任務書及定位放線辦事程式:
1、1:200-1:1000建設工程規劃用地條件圖的施測:建設單位或個人拿到由建設規劃局簽發的測圖任務書後,到
測繪院聯繫測圖事宜,並簽定測圖協定或測繪契約書,完成時間以協定書、測繪契約或測量規定定額工天時間執行。
2、新征地建設項目:在接到建設單位送來的建設用地條件圖及定址批覆後, 經審核符合資料要求的,繪製用地界線
及計算征地界線坐標和畝數,根據征地範圍大小,一般不超過三天。
3、繪製道路紅線和建築紅線:建設單位或個人將測繪的建設工程用條件圖一式五份送測繪院,測繪院根據定址批覆
退後道路紅線距離繪製。完成後返回單位一式肆份,一份測繪院存查,完成時間,根據份數多少,一般不得超過三
天。
4、編制定位放線任務書:在接到經建設規劃局審批後的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批表和相關資料後,凡符合各項規劃設
計條件睥,按建設單位每件建設工程編制計算定位放線任務書,一般不得超過一天,在編制過程中,不符合規劃設
計條件的返回建設規劃局技術科,並說明原因,相應中斷完成任務時間。
5、建設工程定位放線:經有關部門負責人審簽蓋章後的定位放線任務書返回測繪院後,建設單位應提前三天聯繫放
線有關事宜(交納定位放線費、確定定位放線時間、測繪院準備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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