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貫徹執行中省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
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監督有關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三)指導全市糧食儲備體系建設項目,擬定全市糧食流通和市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負責做好儲備糧油的
管理工作;制定市級儲備糧管理技術規範、儲糧安全措施和收購、輪換、 銷售計畫工作,並組織實施。
(四)依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
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依法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
(五)管理社會糧食流通,保證軍隊(含武警)、城鎮居民、災區庫區移民、缺糧貧困地區和國家重點建設
項目的糧 食供應。
(六)指導和協調全市糧食流通設施建設項目,編制全市糧油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並
推動行業的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搶險救災工作。
(七)指導市縣兩級糧油批發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全市糧食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糧食財務和會計制度,負責國家和省、市預算的糧食政策性補貼
的管理工作;負責軍供補貼、救災救濟糧價款的撥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系統收購資金和糧食風險基金使
用和監管工作;編制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報表,組織編制年度決算。
(九)協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十)負責全市糧食餘缺調劑,組織協調市內糧油調劑工作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建立省內市際及毗鄰
省市區之間糧食購銷合作關係,組織落實糧食購銷計畫。
(十一)負責本系統、下屬單位兩個文明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
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機要、保
密、檔案、信訪和接待工作;負責擬定全市糧食工作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市、縣、區糧食系統行政復
議與應訴;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工作;
承辦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的具體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目標
責任制考核及獎懲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下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
設;負責局機關後勤事務管理。
(二)巨觀調控產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對糧食流通的巨觀調控;負責落實軍隊(含武警)、退
耕還林、以工代賑、救災扶貧和重點建設項目的供糧政策;研究擬定市級儲備糧的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
組織協調全市糧食收購政策的貫徹落實;研究制定全市糧油統計制度並承擔行業統計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糧
食產業發展戰略、產業結構和布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倉儲、加工設施、糧庫建設的規劃和布局,承辦大型
糧食儲運、加工項目、技術改造維修更新項目,以及政策性貸款建設項目的具體業務工作;制定糧食加工環
節技術規範,組織實施糧油標準化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負
責全市糧食流通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組織並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糧油市場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市場
的規劃和布局,規範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制定全市糧油網點改造和發展連鎖經營、多種經營規劃並組織實
施。依法審核、辦理、發放市本級《糧食收購許可證》;負責監督檢查市級儲備糧管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規
章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財務的政策法規,負責全市糧食財務工作,審查匯總全市糧食行業財務會計報表,
指導糧食財務掛帳的清理和消化工作,監督檢查掛帳停息政策的貫徹執行;監督指導下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
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和審計調查,指導協調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
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