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武

王安武

王安武,2004年至案發前王安武任西鄉縣糧食局局長。2008年夏,漢中市紀委在查辦西鄉縣賑災糧“短斤少兩”問題時,發現了該縣糧食局局長王安武的系列經濟問題。這名糧食局局長,竟然曾是一名犯有流氓罪的強姦犯,被判處過有期徒刑。從“流氓、強姦犯”搖身一變成為縣糧食局局長,王安武這個“漂白”過程,用了20年時間。2008年底,王安武因涉嫌在賑災中貪污受賄而落馬。此時,距他當上西鄉縣糧食局長已4個年頭。 2009年4月9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王安武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作為一名曾經的刑事犯、一名被原單位開除了公職的刑滿釋放人員,王安武竟然能順利地再次回到原單位上班,並先後任縣五金公司經理、縣商貿總公司副總經理,最後當上縣糧食局局長。

基本信息

人物事件

2008年“5·12”地震發生後,漢中在地震中受災嚴重,國家出台了照顧災民的糧食補助政策,而西鄉縣糧食局個別領導卻和一些糧販子勾結,發放給當地災民的救災糧短斤少兩。

從刑滿釋放人員到總經理

1983年,全國第一次“嚴打”中,23歲的王安武因涉嫌流氓罪被公安機關羈押。在被羈押前,王安武是西鄉縣五金交電公司的職工。

王安武從1979年到案發被抓,先後單獨或夥同他人強姦、猥褻未婚女青年4人。其作案手段包括給受害人水中下安眠藥、給受害人強行拍攝淫穢照片等。法院認為,王安武犯罪情節惡劣,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

王安武被收審後,其所在的西鄉縣五金交電公司,隨後對王安武作出了“開除公職”的決定。服刑兩年多後,王安武被釋放回家。

出獄後,王安武成了一名小商販。

在“下海”一段時間後,王安武又成為五金交電公司職工。

回公司上班後的王安武先後做過營業員、採購員等。

到了1992年,由於業務能力強、善於經營各種關係,30齣頭的王安武升任縣五金交電公司的業務股長。

在“砸三鐵”、“選能人”風行中國的特殊年代,1993年夏天,33歲的王安武作為“能人”,在西鄉縣招聘縣五金交電公司總經理的“比武”中“脫穎而出”,成為這家縣屬企業的總經理。

在縣五金交電公司擔任總經理期間,王安武“好色”的本性沒有收斂。

在五金交電公司,王安五的“欺負女工”是出了名的。某女工不堪忍受王的“騷擾”,以死懇求母親把她調離五金交電公司。其母為了女兒的顏面,曾跪求當地另一系統領導“救女出火坑”。

還有一女工長期被王安武霸占。後來,該女工談了個對象要結婚。就在女工結婚的前一天晚上,王經理衝到新房,將女工的未婚夫打跑,然後對女工提出無理要求,後來,該女工和丈夫不得不舉家離開西鄉。

1995年,具有官方背景的西鄉縣經貿總公司成立。該公司隸屬於縣商務辦,王安武被調到該公司任副總經理,同時兼縣五金交電公司經理。

想當“扶貧辦主任”遭集體反對

王安武在當上公司總經理後,一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喜歡送禮”,而且出手大方。

上世紀90年代末期,彩電還是非常緊俏的物資,但王安武卻不惜代價從外面批發彩電,然後用汽車拉回西鄉縣。

1996年,西鄉縣開始部分國有企業改制。縣上將五金交電公司和紡織品公司合併,組建成了股份制企業——金牛實業,王安武任董事長。金牛實業是個空殼,下面的實體是五金交電公司和紡織品公司。“送彩電”很快就有了效果。

1997年底到1998年初,王安武給外界放出風聲說,自己要擔任縣扶貧辦主任了。

因為縣扶貧辦工作人員一致反對,王安武要當扶貧辦主任的美夢未能實現。

1999年,西鄉縣經貿總公司撤消,王安武再次出任西鄉縣五金交電公司總經理。這次他返回的主要任務是實行“企業改制、職工分流”。“企業改制”的結果是,存在了四十多年的西鄉縣五金交電公司徹底摘牌,資產被變賣、私有化。“職工分流”的結果是,幾乎所有職工全部被“買斷工齡”。

而西鄉縣五金交電公司的大部分資產,已經成了當時已經私有化的“金牛實業”等民營公司的合法資產。

2008年夏天,經漢中市紀委查明,“金牛實業”屬於王安武參股的企業。

糧食局長任上的“改制後遺症”

2001到2002年,西鄉縣成立舊城改造指揮部後,對縣城北大街一帶的老房子進行拆遷改造。因為拆遷工作難度非常大,有人提出“王安武這個人有魄力”。於是王安武被任命為指揮部一負責具體拆遷小組的組長。

拆遷工作完成後,王安武被任命為西鄉縣糧食局副局長。這是在2003年初,但他一直沒到糧食局上班。

2004年初,糧食局原局長退休,王安武升任局長。

2004年,西鄉縣糧食系統進行改制。對當時已經嚴重虧損的糧食局下屬的8家糧站進行“國有資產重組”,對600多名糧站職工進行“身份置換”——讓職工買斷工齡。在這件事上,王安武的“強人手腕”再度發揮得淋漓盡致。

2007年的一天,他突然發現單位大門過道的牆上有一幅標語:立主崗位、執政為民、反腐倡廉。也不知道是如何想的,王讓辦公室做了一塊“工作崗位職責”的大牌子,然後讓把大牌子掛在了標語的地方,結果標語被遮擋了中間的8個字後,就成了“立主倡廉”。

就在一些人為“王局長水平高”叫好不過一年多,王安武因為在給災民的賑災糧上做手腳而被“雙規”,隨後牽出大量經濟問題。

2008年“5·12”地震發生後,漢中在地震中受災嚴重,國家出台了照顧災民的糧食補助政策,而西鄉縣糧食局個別領導卻和一些糧販子勾結,發放給當地災民的救災糧短斤少兩。西鄉縣發放的第一批抗震救災糧由縣糧食局採購調運,糧食局指定由私營企業西鄉縣板橋糧油加工廠和西鄉縣利民糧油加工廠加工提供。其中,西鄉縣板橋糧油加工廠員工在老闆指使下,標識為20斤/袋包裝的救災糧實際裝量只有17~19斤,存在缺斤少兩問題,發放範圍為馬家灣、司上等10個鄉鎮,共短斤少兩27607斤。

犯罪事實

與財務股長私分65萬公款

2005年4月,王安武指使西鄉縣糧食局巨觀調控產業發展股股長張某,將下屬貫山糧站峽口糧點和楊河糧站柳樹糧點的503690公斤稻穀調運至縣糧食局直接管理的糧食儲備庫儲存未入賬。2005年5月,縣糧食局決定將這批稻穀由糧食儲備庫加工成大米銷售,成本上交西鄉縣糧食局,利潤由糧食儲備庫支付加工費和人工工資。糧食儲備庫將該批稻穀加工成大米銷售後,分6次上交給縣糧食局財務股現金總計651456元。糧食局財務股向糧食儲備庫出具一張收款收據。

糧食局財務股第一次收到糧食儲備庫交來大米銷售款後,王安武指使財務股股長劉鳳霞將此款單獨保管,不要進入糧改專用賬戶。2005年12月和2006年1月,王安武以縣上主要領導購地修房為名分兩次向劉鳳霞出具借條總計借用60萬元。2006年10月,該借款收回。當月,王安武向劉風霞提議,將651456元私分掉,劉表示同意,並將王安武所出具的兩張總計60萬元的借條交給王安武,王當場將借條銷毀。王分得45萬元,劉鳳霞分得20多萬元。隨後,劉從糧食儲備庫索回651456元收款收據予以銷毀。

挪用公款100萬元給股份公司

2005年11月,王安武找到自己參股的西鄉縣金牛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某,並對李說:“我們簽個假借款協定,從糧食局轉一筆款到金牛公司賬上過個路,然後就轉走。”當日,王安武安排劉鳳霞列印了一份虛假借款協定。2005年11月4日、11日,劉鳳霞以歸還金牛公司虛假借款名義,分別向金牛公司轉款186.6萬元、180萬元。當366.6萬元錢轉到金牛公司後,劉鳳霞把已經裝訂好的財務記賬憑證拆開,從中抽出了7張銷售糧食的收款收據,後重新開了7張假收款收據頂替了抽出來的銷售糧食的收款收據,重新做了會計記賬憑證,並將366.6萬元糧改資金隱匿到賬外。

2005年11月4日,李某提出從糧食局借100萬元使用,王安武表示同意後,金牛公司將糧食局轉入的366.6萬元中的100萬元陸續用於給職工購買醫療保險及其他業務支出。

2006年1月23日,王安武安排劉鳳霞將剩餘266.6萬元轉到西鄉縣糧食局下屬企業白龍良種豬繁育場賬上。2006年3月14日,王安武又安排劉鳳霞將260萬元從白龍豬場轉到陝西西鄉省糧食儲備庫油廠賬上,借給該廠承包人屈某使用,剩餘的6.6萬元轉回到糧食局糧改專用賬戶上。2006年8月9日至2007年11月9日,金牛公司分四次將100萬元還給王安武。王安武將100萬元現金借給屈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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