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涇回民公墓

位於漕溪路208號,占地7.19畝。 1965年以後,人民政府兩次徵用,第一次為漕溪路辟路,征地3.1畝;第二次為龍華火葬場征地1.5畝。 1996年為築高架公路第三次征地近500平方米。

位於漕溪路208號,占地7.19畝。
原系春源祥商號馬家回民私人墓地,始由馬鶴年購置。1952年,由馬氏後裔馬鶴年之侄馬仲寶將此地經上海回教堂理事會劉鳳高之手捐作上海穆斯林公用墓地。1965年以後,人民政府兩次徵用,第一次為漕溪路辟路,征地3.1畝;第二次為龍華火葬場征地1.5畝。餘2.5畝。1996年為築高架公路第三次征地近500平方米。原墓地內79具屍骨於11月7日按伊斯蘭教儀式遷往回民公墓。遷葬工作(包括開挖、清點屍骨、移葬新墓地地塊)均由上海回民公墓管理所主任王耐主持安排。此次由徐匯區人民政府支付遷葬費用,並同意對占用地塊給予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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