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綸

拼音

yǎnlún 

注音

ㄧㄢˇㄌㄨㄣˊ

引證解釋

謂起草誥命。宋王禹偁《和陳州田舍人留別》之三:“演綸多暇每封章,暫去頒條道更光。”宋文瑩《玉壺清話》卷三:“張秉,戶部員外郎、知制誥。唐故事,首曹罕有掌誥者,秉乞退為行內,不試(一作“罷”)演綸之職,遂退為度支員外郎、知制誥,自爾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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