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場來歷
古代的城池往往駐紮著軍隊,而軍隊必須有練兵習武的地方,以保持旺盛的戰鬥力,這種設施稱之為大教場或演武場。
“場,祭神道也。一曰田不耕,一曰治谷田也。”(《說文解字》)場,意為祭神的平地。不事耕種的土地以及收打、翻曬穀物的平坦地也稱之為場。以後,泛指有一定面積,且平坦規整之地,如廣場、操場等等。大教場和演武場,是帶有軍用性質的場所,並建有一些附屬建築物。
張馭寰在《中國城池史》中說,在城的內部,如有空場之地,這兩項場地就決定在城內的城邊城角建造。如果城內房屋甚擠,找不到寬廣的空場,那就在城外,貼近城邊建設,從各縣的情況看,還是在城外建設這兩項場地的比較多。
演武場形制
一般來說,大教場的旁側要建造一些主持練兵和教官休息、辦公的設施,如閱兵台和成組的合院建築;在合院附近或在大門外設立台基,台基上做旗桿台,以便豎桿掛旗。有的大教場還設立雙旗台座,還有的建造雙柱或四柱牌坊。《宋史·禮志》載:“高宗幸大教場,次幸白石教場閱兵……”演武場和大教場似無多大的區分,許多典籍上又稱之為演武廳、演武館、演武亭。也有稱之為演兵場,如毛澤東的《為女民兵題照》一詩即是一個例證:“颯爽英姿五尺槍,曙光初照演兵場。中華兒女多奇志,不愛紅裝愛武裝。”
作為演武場,場地可大可小。一些大戶人家,往往在後花園辟演武場供家人練習武藝。京劇《雛鳳凌空》描寫燒火丫頭楊排風花園習武、演陣,為佘太君所嘗識並向朝廷推薦。楊排風唱道:“秋風颯颯驚夜夢,金雞三唱天將明。整雲鬢,束衣裙,忙離內院到園中。習武演陣鬚髮奮,鐵梁磨繡針,功到自然成。”
大教場因必須容納眾多的兵將,故地域闊大。“戈矛成山林,玄甲耀目光。猛將懷暴怒,膽氣正縱橫。”(魏·曹丕《廣陵觀兵》)。宋人辛棄疾則在《破陣子》一詞中,寫出“沙場秋點兵”的盛況:“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聲。”
古代還常利用野外的地形特點,以打獵的形式進行練兵,可說是人工大教場在空間意義上的延伸。宋人蘇東坡在《江城子》中寫道:“老夫聊發少年狂,左牽黃,右擎蒼,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