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釋義
1.演變而出,演變而來。唐 黃滔 《誤筆牛賦》:“於是逐手摛成,隨宜演出,斯須亡墮落之所,頃刻見下來之質。”明 胡應麟 《詩藪·周漢》:“文姬自有騷體《幽憤詩》一章,雖詞氣直促,而古樸直至,尚有漢風。《胡笳十八拍》或是從此演出,後人偽作”。
2. 偷偷地出行。《好逑傳》第二回:“......鐵公子......騎了一匹白馬,只叫一人跟隨,竟暗暗演出齊化門 來,並不使一人知覺。”
3.表演。洪深《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引言一:“因此戲劇的演出必須有一個深切理解,而且真實同情於原作的主題。” 秦牧《長河浪花集·湘陰熱浪記》:“而這片土地作為重要歷史故事演出的舞台,時間還要再向上推”。
基本要素
(一)演員
演員是指受過專業訓練專門從事舞台藝術表演的專業演員,他們是演出的主體,是眾多要素中的第一要素。沒有演員演出就無法進行。對於專業演出經營者來說,除了演員的自然條件外還應了解其所在劇團和演員本人的藝術特長、水平、出場費用、聯繫渠道等,並努力與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因演員(包括劇團)是演出的重要資源,掌握更多地演出資源將是演出成功的必要條件。
(二)觀眾
觀眾與演員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其關係是互為依存的關係,如果說沒有演員演出就無法進行的話那么沒有觀眾則演出就沒必要進行,關注是演出的對象是實現演出目的和價值的體現,沒有觀眾演員就失去了對象,演出的目的和價值就無法實現也就失去了演出的意義,某種意義上講售票數量的多少是衡量一個營業性演出成功與否最重要的標誌之一,所以如何滿足廣大觀眾的需要使更多的觀眾走進劇場是我們每一個演出經營者要著力研究和實踐的目標。
(三)演出場所
演出場所是指具有能滿足演出所需要的表演舞台及燈光音響等設施,同時又能滿足觀眾觀賞演出的所需要的坐席的公共場所,它不僅包括傳統的演出劇場還包括大型體育場館、露天演出場所和茶館戲樓等。
演出場所是演出的載體是實現演出的必要條件,不同的演出項目對演出場所有不同的技術要求,不同的演出場所不僅對演出的藝術效果有重要的影響,對演出的經營效果也會有很大的差異,所以作為一個專業演出經營者應熟悉了解各種演出場所的技術功能,根據不同的演出項目選擇最適合的演出場所以取得演出藝術和經營的最佳效果。
演出場所一般分為專業演出場所、多功能綜合性演出場所或者小型演出場所(500坐席以下)、中小型演出場所(500——800坐席)、中型演出場所(800——2000坐席)、大型演出場所(2000坐席以上)。
(四)服裝、道具、布景
1.服裝服飾:是演員在舞台藝術表演過程中,根據藝術品種民族和人物專門設計製作的服裝服飾,它和演員的表演溶為一體。
2.道具: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是舞台特定環境需要的固定道具,如話劇《茶館》中的櫃檯、桌、椅、板凳等;另一種是演員在表演過程中需要借用的器具,如魔術師大變活人需要的魔術箱等,這些都是在演出過程中不可缺少的。
3. 布景:是根據演出節目對特定環境空間的要求而設計製作的。布景有硬景和軟景之分,硬景立體感強,更真實但體積較大不便運輸,軟景則是通過畫幕來體現場景環境,立體感相對不如硬景的效果,但使用壽命長,可以摺疊,體積小便於運輸,所以長距離的巡迴演出多產用軟景。
(五)舞美、燈光、音響
隨著現代高科技的發展和套用,舞美、燈光、音響對演出藝術效果的影響作用越來越大,已經成為舞台藝術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主要特徵
(一)演出是非物質形態的藝術品
從演出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演出是一個過程而不是最終的結果。這就決定了它與物質形式的藝術品有顯著的區別,物質形態的藝術品消費者可以事先對實物進行全面細緻的鑑別評價甚至可以請有關專家幫助鑑別評價然後決定是否購買,而演出則只能通過演出生產者或經營者提供的宣傳資料和演出節目的片段來了解和決定是否消費,演出也不可能像其他服務行業先消費後付款。
(二)演出是現場表演的舞台藝術
演出不僅與物質形態的藝術品有重要區別,而且與其他非物質形態的藝術品也有顯著的區別,比如影視藝術品可通過拍攝成膠片光碟後多次放映,而舞台藝術每一場演出都是表演者藝術生產和藝術在創作的過程。
(三)表演者藝術生產過程也是觀眾消費觀賞的過程
兩者互為依存,是同時同地進行的,沒有觀眾的演出就失去了演出的意義,沒有表演者演出本身也就不存在了,這種演員在現場與觀眾面對面的進行藝術生產創作和交流正是舞台藝術所特有的藝術魅力。
(四)演出自身的時效性和消費群體的有限性
演出是時效性很強的事物。每一次演出項目的確定都是一次倒計時的開始,從經營者的角度看,一切有效經營活動都應在演出開始前完成,一但演出結束,該項目的經營成果也就成為定居。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演出開始前取得的消費觀賞權是有效的,演出結束後的演出門票就是去了原有價值,如由於日期看錯拿著一張昨天的門票到劇場後而被拒絕。另一方面,由於受到演出場所空間的限制,在同一時間同一場所它的客群面是有限的,演出經營者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實現經營目標是至關重要的。
(五)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都無法得到所有權
由於演出是非物質形態的所以對於生產和經營者來說只能擁有其著作權和經營權,對於消費者來說也只能得到現場消費觀賞權而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所有權,對於任何演出觀眾只能在現場觀賞而不能進行錄音錄像否則就是侵權。
作為生產經營者來說只有支付必要的費用取得了合法著作權或經營權才能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組織演出否則也是侵權行為。
以上演出五個方面的主要特徵,其中前兩項即非物質形態和舞台藝術品的特性是基礎,它決定了後三項特性的內容。
一般分類
從性質上可分為營業性演出和公益性演出兩大類。
1.營業性演出
根據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性演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下列方式為公眾舉辦的演出活動:
(一)售票或者包場的;
(二)支付演出單位或者個人報酬的;
(三)以演出為媒介進行廣告宣傳或者產品促銷的;
(四)有贊助或者捐助的;
(五)以其他營利方式組織演出的。
2.公益性演出
現代的公益,是人人參與的公益,不管是個人還是集體,人們通過各種公益活動、公益基金、公益網站等途徑,通過直接參與、捐贈、公益廣告、公益歌曲等方式參與到公益中來。在中國古代,倡導日行一善,就是每天做一些我們力所能及的事情,幫助更多的人,讓社會更加美好和諧。 公益性演出指的是通過演出的形式參與到公益中來,不以營利為目的,即不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作為根本目標。
形式
由於演出經過長期的發展與各地的差異,主要包括電影展演,音樂劇,實景演出,演唱會、音樂會、話劇、歌舞劇、戲曲、綜藝、魔術、馬戲、舞蹈,民間戲劇,民俗文化等種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