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漆所致皮膚病是由於接觸漆所致的皮膚病。
病因
(一)發病原因
絕大多數漆性皮炎是由於直接接觸漆或已經塗過漆的物品所致。
(二)發病機制
絕大多數漆性皮炎是由於直接接觸漆或已經塗過漆的物品所致。
1.桐油
由此引起的皮膚病僅在國外文獻中報導過。
2.生漆
引起皮膚反應則相當多見,在採集,調製,運輸,加工和使用中均有所見,我們所調查的某紗廠漆筒管工人及某印染廠漆工間工人中,漆性皮炎的發病率均在80%~90%以上,一般認為漆液主要通過毛囊口進入機體,發病的遲早,症狀的輕重也各有差異,即使在同一人身上,每次發病情況也不盡相同,不論以往過敏與否,在以後重複接觸中都可能發生或不發生過敏反應,從許多臨床及現場調查研究情況來看,生漆既可通過原發性刺激作用致病,但同時又是一種複雜的致敏原,一般說來,似以前者為主,目前認為生漆中的主要成分漆酚是引起皮膚變態反應的主要因素,特別是其中的某些揮發性物質,生漆存放時間愈長,揮發物逸出愈多,就不及新鮮漆那樣容易致敏。
3.合成樹脂漆致病情況則依其品種而定。
4.普通油漆本身很少引起皮膚病,僅在調製中偶因接觸某些顏料(如鉻黃,立索爾紅等)或溶劑(如松節油,香蕉水等)而引起皮炎。
症狀
漆所致皮膚病的症狀:
風團皮炎丘疹食欲不振水腫頭痛水皰或大皰損害
以生漆皮炎為最典型,具代表性,一般在直接或間接接觸後1~2h至10餘天發病,初發大多只在暴露部位,以顏面,頸部,手腕關節周圍,手背及前臂等處為多,少數可同時發生於陰莖,包皮,陰囊及股內側,其後可延及軀幹,四肢等處,繼發部位可能與搔抓有關,所有病例均發病急劇,首先發癢,灼熱,其後即於上述部位出現皮損,按表現可分為兩種類型:
1.皮炎輕重不一,輕者僅有大片水腫性紅斑及痱子樣皮疹,沒有水皰,重者於患處出現大片潮紅,腫脹,繼而迅速發生密集的自針頭至粟粒大小的紅色丘疹,並迅速變為水皰或大皰,破後形成大片糜爛面,發生於顏面及外陰部者,其紅腫尤為顯著,重者可泛發全身,伴發熱,頭痛,食欲不振等,病程自限性,大致1~2周即可痊癒。
2.蕁麻疹多為全身泛發性,呈風團樣表現,色澤鮮紅,消退亦較緩,可出現陽性皮膚劃痕反應。
無論哪一型,初次發作時,病情多數較重,以後再發,則症狀減輕,然而也有少數患者愈發愈重,甚至一嗅到漆味或一見到漆(可能接觸其揮發物而未覺察)即可引起發病。
預防
1.注意操作規程熬煉,調製和使用各類油漆或有危害性的顏料,樹脂時,應儘量避免玷污皮膚和衣服。
2.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車間要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設備,特別是放置漆液或熬煉漆液的處所。
3.嚴格執行個人防護使用頭巾,工作服,手套,橡皮靴,圍裙,並可酌情塗抹適當的皮膚防護劑,下班後必須洗淨手,如被漆玷污,可用苛性鉀,甘油混合液清洗(配方:苛性鉀1.0,甘油10.0,乙醇30.0,水60.0)。
4.進行過敏鑑定如欲選擇準備從事生漆操作工作者,首先可用1∶1000生漆乙醇溶液作斑貼試驗,凡陰性或僅有輕微反應者,可以參加工作;若反應強陽性,顯示高度敏感者,則不宜參加這類工作。
治療
(一)治療
已發病者,按皮損表現作對症處理。穆瑞五報導,當皮膚紅腫起皰時,塗搽乙酸戊酯、豆油混合劑(1∶9),然後再以微火加溫5~10min,收效甚佳。
(二)預後
病程自限性,大致1~2周即可痊癒。
檢查
漆所致皮膚病檢查項目:
皮損
診斷鑑別
根據症狀,病史即可診斷。
與蕁麻疹相鑑別,漆或塗料接觸史是鑑別的要點。
併發症
普通油漆可引起毛囊炎,或因其中某些油脂成分也可導致毛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