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
中毒後有頭暈、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嗜睡和失眠等,偶可出現癲癇樣發作。嚴重者可發生阿-斯綜合徵,病兒突然失去知覺,面色蒼白、口唇青紫、眼球上翻並固定,全身肌肉強直,四肢抽搐,呼吸短促甚至停止,心律失常,隨後心音及脈搏消失。此種綜合徵常在服藥後45分鐘至30小時出現。
檢查
本病一般是因過量食用引起的,出現症狀後應給予催吐、洗胃等急救措施,等病情穩定後再做常規檢查。可採集患者的嘔吐物進行毒物分析,進行心電圖掃描等。心電圖示有心室撲動、心室顫動、室性心動過速或停搏;間歇期有竇性心動過速及室性過早搏動、S-T段改變及明顯U波等。
鑑別診斷
應與食物中毒、其他口服藥物中毒以及心臟疾患相鑑別。通過了解病人發病史、檢查中毒後的嘔吐物或者排泄物進行鑑別。
治療
誤服過大劑量,立即催吐、洗胃和導瀉;靜脈補液促進毒物排泄並維持水和電解質平衡。如有驚厥出現,選用速效巴比妥類,安定、水合氯醛等。阿-斯綜合徵或心搏驟停應給予及時救治。
預防
套用本品治療腸蟲病時,應按規定劑量用藥;重複給藥必須間隔2周;有嚴重貧血及心功能不全者,應在貧血改善和心功能恢復後,再用本藥驅蟲;若有低血鉀情況,應在糾正後慎用本藥;有器質性心臟病及嚴重肝、腎疾病者,不宜套用;忌與氯喹、銻劑、洋地黃及雙氫克尿塞等排鉀、利尿藥同時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