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農業農經科 職責:編制全區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農業生產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生產布局及品種結構調整;負責農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負責全區農業基地、示範園區發展、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低產耕地改造;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指導全區農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 職責:制訂全區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林業生產工作;研究制訂全區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及國土綠化政策;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管理及綜合開發利用;指導全區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包括退耕還林)的工作;指導全區林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林產品及林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溫州市龍灣區農林局)
地址:龍灣區永強大道2988號
郵編:325024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林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編制農業、林業事業發展規劃;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2、研究制訂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農業內部產業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農業機械化及農業龍頭企業、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外向型農業的發展;研究制訂全區“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區“菜籃子產品“的產銷和服務;組織指導農林牧業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指導農副產品加工和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
3、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參與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工作,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參與指導、監督全區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指導農村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參與農村稅費改革。
4、組織、指導農、林行業的科技、教育培訓、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農、林各業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區農、林隊伍建設。
5、負責本區重大農、林建設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和農林相關產業經濟預測和分析。
6、改善農、林生產投資環境,加強農、林資源開發利用,依法保護和建設農林基礎設施;負責農林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負責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包括退耕還林)的工作;參與組織農、林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工作。
7、負責全區農、林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監督執行上級部門下達的森林採伐限額指標;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和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批;組織和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日常案件;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負責蔬菜基地保護、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8、參與制訂農、林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林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安全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林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農產品監測體系建設;負責全區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登記及質量監測、鑑定和管理工作。
9、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林重大科研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預審、指導、篩選及實施;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農業技術成果的評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林科技成果推廣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林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10、負責全區農、林業的統計和信息工作;預測並發布農、林各行業產業產品及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和政策信息。
11、負責執行本地區的植物檢疫任務。
12、負責落實農林牧有關責任制,抓好森林防火、綠化、動物防疫等各項工作。
13、承辦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工作,制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計畫生育、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和督查工作;負責辦公設備、後勤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文秘、檔案、財務、財產、保衛、保密工作;組織研究制訂農林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農林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區農林隊伍建設。
農業農經科
職責:編制全區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農業生產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生產布局及品種結構調整;負責農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負責全區農業基地、示範園區發展、建設工作;負責全區低產耕地改造;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指導全區農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
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參與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工作,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參與擬訂發展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業生產情況、農經信息、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參與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指導農村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村稅費改革;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負責村級財務的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及審計和監督,協助做好村務公開工作;參與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工作,指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負責全區農業經濟管理隊伍和農村會計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做好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
林業科
職責:制訂全區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林業生產工作;研究制訂全區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及國土綠化政策;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管理及綜合開發利用;指導全區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在宜林地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包括退耕還林)的工作;指導全區林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林產品及林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
科教法制科
職責:負責制訂有關農業、林業科技教育、標準化生產、無公害農產品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制訂專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組織制訂重大科技推廣項目計畫和項目庫管理工作,參與組織農業重大科技攻關及技術開發;組織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成果的申報、驗收及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組織對農業、林業標準化生產和無公害農副產品的實施指導、質量檢測和認證管理,負責農產品、林產品安全體系建設和綠色食品開發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林產品質量、標準等體系建設;負責指導、督促全區農業、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負責全區農業、林業職業、實用技術、“綠色證書”、“農村勞動力”的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負責扶持、扶優、扶強農業企業;制訂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產業化的綜合協調,指導推進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負責農林各行業職稱評定;負責與農林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涉農涉林信訪工作;負責山林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農業、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農業、林業方面的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
畜牧獸醫局
職責:依法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動物疫病控制撲滅、動物產品安全的執法工作;具體承擔或受委託承擔畜牧業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和制訂,指導畜牧業發展;負責種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負責對動物疫病預防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技術培訓、諮詢服務;負責對全區動物防疫工作進行監督,依法對動物、動物產品採樣、留驗、抽檢;依法對動物、動物產品運輸進行監督檢查;協同對動物飼養場、屠宰場、肉類聯合加工廠和其它定點屠宰場(點)等單位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監督檢查;辦理國內異地引種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檢疫審批手續;根據龍灣區農林局的工作計畫,指導鄉鎮政府做好動物免疫和疫病撲滅等技術工作;承擔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和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農機總站
職責:編制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化建設;負責組織全區農田的機耕工作;負責農用機械駕駛員的技術培訓、考試、發放及年檢年審和檔案、油料管理;新型農業機械的引進試用及推廣;依法核准上路行駛拖拉機號牌、行駛證、駕駛員駕駛證;農業機械號牌(含試車號牌、臨時號牌)、行駛證、作業證及駕駛員駕駛證、操作證的核准;農業機械及駕駛員年檢年審;過戶、轉籍、變更、報廢的管理;負責全區農田機械安全事故處理,糾正違章,事故統計,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綜合執法大隊
職責:負責農業、林業資源保護;負責農業、林業執法及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協助其它科(室)站,做好農業法律、法規、規章宣傳、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林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處理涉農違法案件;承擔農資的市場整頓、質量監管和信用體系建設;依法對動物飼養場、屠宰場、肉類聯合加工廠和其它定點屠宰場(點)等單位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監督檢查;協助畜牧獸醫局開展重大動物疫病撲滅工作;負責農產品安全生產環節的監管工作;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採伐限額制度;指導、監督木材、林產品、林副產品的運輸、檢查和管理;負責林權、林地、森林及野生動物類型的自然保護區管理;負責森林行政案件查處和執法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機銷售、維修市場、上路拖拉機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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