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公日記

”光曰:“然。 ”上曰:“李定誥須令草之。 ”上曰:“即以此命拯。

著者

宋・司馬光

朝代

書目提要

〖解題〗《溫公日記》(與《溫公日錄》疑為一書),北宋司馬光著。陳振孫《直齋書錄題解》著錄該書云:“司馬光熙寧在朝所記。凡朝廷政事、臣僚差除及前後奏對、上所宣諭之語,以及聞見雜事皆記之。起於熙寧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興軍而止。”該書已佚,本整理本系整理者從《續資治通鑑長篇》、《五朝名臣言行錄》、《三朝名臣言行錄》諸書中輯得,輯錄中增補了個別字(如“韓”增為“韓琦”)。共輯得一百零三條。〖質量〗二三校。

版本

通行本

卷數

1

部分內容閱讀

慶卒之變密札下經略司應捉殺到叛卒妻子並配諸州為奴婢。經略司謄下?州牒漏“捉殺到”三字知州張靖以為招降者妻子豈可亦從孥戮再申經略司。經略司令主者陳首下州改正靖因奏其狀而不言已改正。介甫以鹽法事惡靖以為傾險欲直除水部員外分司。當事請先案實乃命章?制勘謝景溫以文書證明靖由是得免。邇英留對。是日光讀《資治通鑑》賈山上疏言秦皇帝居滅絕之中不自知事因言從諫之美拒諫之禍。上曰:“舜‘┾讒說殄行’若台諫欺罔為讒安得不黜”光曰:“進讀及之耳時事臣不敢論也。”及退上留光謂曰:“呂公著言藩鎮欲興晉陽之甲豈非讒說殄行也”光曰:“公著平居與儕輩言猶三思而發何故上前輕發乃爾!外人多疑其不然。”
上曰:“此所謂‘靜言庸違’者也。”光曰:“公著誠有罪不在今日。向者朝廷委公著專舉台官公著乃盡舉條例司之人與條例司互相表里使熾張如此乃始逼於公議復言其非此所可罪也。”上言安石不好官職及自奉養可謂賢者。光曰:“安石誠賢但性不曉事而愎此其短也。又不當信任呂惠卿惠卿真奸邪而為安石謀主安石為之力行故天下並指安石為奸邪也。”上曰:“今天下??者孫叔敖所謂‘國之有是眾之所惡’也。”光曰:“然。陛下當審察其是非然後守之。今條例司所為獨安石、韓絳、呂惠卿以為是天下下皆以為非也。陛下豈能獨與此三人共為天下邪”遂退。
范百祿言:上怒張琥疑中書佑之使密院詰問既又下台鞫問辭與密院異同但令陳大順獨承鹵莽故又使祝諮鞫之。
上曰:“里行本不計官資故令於御史里行欲令止以判官出敕為之。”眾以為不可。安石曰:“已令改官於義有何不可而乃封還辭頭若遂從之即陛下威福為私議所奪失人君之道矣。”既而安石進呈舉御史新條並錄初立條時奏對語白上曰:“胡宗愈以此為臣私意蓋不知陛下立此法時德音故也。”上曰:“李定誥須令草之。”安石曰:“陛下特旨雖妨前條亦當施行也。”曾公亮曰:“特旨固不當以條限但不知定何如人恐非常人乃當不用常法耳。”如聽舉非其人令言事官覺察聞奏。自後別無續降條貫。”
先是馮拯以兵部尚書判都省上欲加拯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召學士楊億使草制億曰:“此舍人職也。”上曰:“學士所職何官”億曰:“若樞密使、同平章事則制書乃學士所當草也。”上曰:“即以此命拯。”拯既受命樞密領使者凡三人前此未有人皆疑怪曹利用、丁謂因各求罷。上徐覺其誤召知制誥晏殊語之將有所易置。殊曰:“此大臣職也。”遂召錢惟演惟演入對曰:“馮拯故參知政事今拜樞密使當矣。但中書不當止用李迪一人盍遷曹利用或丁謂過中書”上曰:“誰可”惟演曰:“丁謂文臣過中書為便。”又言:玉清昭應宮未有使謂首議建宮宜即令領此。又言:曹利用忠赤有功國家亦宜與平章事。上曰:“諾。”庚午以樞密使、吏部尚書丁謂平章事樞密使、檢校太尉曹利用加同平章事皆用惟演所言也。
折繼世以綏州功除左騏驥使、果州團練使賞賜無算。去歲病風以御藥使醫傅守視。繼世迎妖人馬志誠欲奉之發兵據青澗城指揮使拓跋忠諫使止之因下獄案驗久不決。子華至延州斬志誠等二十餘人以繼世有功不問。
詔:“三司分在京諸司庫務為四科令三司並提舉司勾當公事官每半年一次轉輪各點檢一科。”以三司言提舉諸務司所管七十二處所差勾當公事止是每季點檢官物齊整其積壓陳損合系三司變轉乞令因點檢除申本司外更申三司故有是詔。尋罷之。
先是詔為郭后於寺觀立影殿。都官員外郎、權發遣修造案陳昭素以其勞費乃上言:“神御殿非古法按禮當?於祖姑乞?淑德皇后廟。”詔從之。
神宗問政府地震之變曾公曰:“陰盛。”上曰:“誰為陰”曾公曰:“臣者君之陰子者父之陰婦者夫之陰夷狄者中國之陰皆宜戒之。”上問吳長文長文曰:“但為小人黨盛耳。”上不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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