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簡介

根據中共溧陽市委、溧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溧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溧委發〔2010〕25號)和中共常州市委辦公室、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市委組織部等部門〈關於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常辦發〔2010〕35號),常州市溧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機構改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並更名為溧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按職責和許可權研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有關信息。
(三)依法組織對餐飲服務環節和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行為的查處;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參與餐飲服務環節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做好保健食品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發布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有關信息。
(五)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化妝品的管理工作。
(六)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七)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以及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藥品經營、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生產管理規範。
(八)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許可;配合上級部門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登記、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相關工作。
(九)依法對藥品、醫療器械、藥用輔料、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進行日常監管,按規定監督抽查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品包裝材料的質量,依法查處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管醫療用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等特殊藥品;負責本地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刊播情況的監測和提請查處。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局機關的行政事務;承辦文秘、檔案、信訪、統計、信息、宣傳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接待、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安全保衛等工作。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固定資產及財務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預算、決算草案:安排、管理有關項目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的培訓、考察等活動;組織藥學(藥品)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怍;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政策法規科

監督檢查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環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實施;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餐飲服務監管科

依法承擔餐飲服務許可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收集、上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抽驗計畫,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的法制宣傳、投訴舉報受理和違法案件的查處。

保化監管科

依法承擔保健食品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化妝品衛生許可和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化妝品衛生許可有關規範、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收集上報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藥品綜合監管科

貫徹實施國家藥品流通法律法規、規章和地方性法規、規章;配合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核發及管理;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負責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承擔中藥材市場監管工作;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參與藥品(含基本藥物、醫療器械)招標監管。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標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與藥品分婁管理制度;配合實施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藥物非臨床研究和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藥源性興奮劑等特殊藥品;配合上級做好新藥、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機構製劑及已有國家標準藥用輔料註冊的相關工作。 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和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協助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登記備案等相關工作;配合省、市良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做好《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到期換證的受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發放、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考核、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醫療器械出口證明書的核發工作。

稽查科

(稽查大隊)
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擬定、組織實施全市相關產品的抽驗計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稽查執法、應急管理、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怍;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刊播情況的監測檢查和提請查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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