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日新(1897~1951)
字又齋,江西省廣豐縣大南鄉人。民國16年(1927),上海復旦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後,由惲代英介紹考入廣州中央學術學院深造,並考取縣長,分派浙江省民政廳學習。因成績優良,經廳長朱家驊推薦,17年出任紹興縣長,連任至22年。在紹興任職期間,清廉自守,重視地方公益事業。為保護紹興縣農田水利,呼籲 地方人士發起重修三江閘,並數度晉省面陳,得建設廳長曾養甫贊同並撥款支持,使三江閘和湯公祠得以重修。支持整頓、擴充養老所、育嬰所、施醫所,組織縣內外名醫為貧苦百姓義務施診、施藥。動員當地富戶為紹興育嬰堂捐款85萬元。並在金湯侯、朱仲華等人支持下創設紹興平民習藝所,供應食宿,並聘請專業師傅教授木工、竹工、編織等手藝,使之學到一技之長,獲得謀生之道。為紀念秋瑾烈士,17年與王子余等發起在軒亭口樹立秋瑾 紀念碑,在龍山上建立風雨亭,並手書《風雨亭記》刻石立碑。為倡導強身救國,19年在紹興鬥雞場設立國術館,自兼館長。21年9月,發起創辦私立紹興中學(後改名稽山中學),設高中三年制普通科、商科及國中部。同年,主持重修禹王殿,並以上一年紹興箔稅189萬元撥作經費。為改善居民生活,在紹興城內建造大井數口,並將清道橋至大江橋,大江橋至北海橋兩段街道擴建為柏油馬路。又曾出面營救被捕的共青團員,解囊接濟家境清寒的書法家徐生翁。
抗戰爆發後,回江西原籍。民國38年(1949)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屬湘贛邊工作委員會贛東工委廣豐城關臨時黨支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經組織分派到上饒地區貿易公司任秘書。1951年4月27日,被廣豐縣人民法庭以“惡霸”罪判處死刑。1985年9月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調查核實,撤銷原判,宣告無罪。同年12月18日,中共廣豐縣委發文恢復黨籍與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