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報告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食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貫徹落實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指導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治理和綜合檢查。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註冊並監督管理。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跨區域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科研實驗、臨床試驗和檢驗工作,並指導食品藥品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業務工作。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指導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林鋆明(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周 嵐(黨組副書記、市衛計局副局長(兼)):分管稽查局和藥品生產安全監管科工作,聯繫單位為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掛點單位為遂溪縣、赤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徐小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和食品市場安全監管科(市酒類專賣管理局)工作,掛點單位為廉江市、霞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何玉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綜合協調科(應急管理科)、人事科和藥品流通安全監管科工作,掛點單位為徐聞縣、開發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吳增敏(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和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工作,掛點單位為吳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陳勇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食品餐飲安全監管科和直屬分局,聯繫單位為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掛點單位為雷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冷朝陽(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分管醫療器械安全監管科工作,掛點單位為坡頭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宋小平(副調研員):分管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掛點單位為麻章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規劃財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擬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新聞、信息發布和對外交流工作。編制全市食品藥品監管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項目經費,組織編報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政府採購、行政事業性收費、內部審計、財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法制工作;承辦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協調和發布等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法規和安全科普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科(應急管理科):
承擔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安全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並根據該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息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指導協調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
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科:
分析掌握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承擔食品生產許可和強制檢驗工作。
食品市場安全監管科(市酒類專賣管理局):
分析掌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承擔食品、酒類流通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餐飲安全監管科:
分析掌握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實施餐飲服務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承擔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藥品生產安全監管科:
分析掌握藥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監督國家藥品標準的執行;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臨床試驗、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監督管理特殊藥品;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工作。
藥品流通安全監管科職責:
分析掌握藥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監管中藥材專業市場;組織實施藥品廣告監測。
醫療器械安全監管科:
分析掌握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監督國家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承擔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準入條件和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承擔一類醫療器械註冊工作;組織開展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再評價和淘汰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廣告監測。
保健品化妝品監管科: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的執行;監管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最佳化行政許可管理流程,承擔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人事科(與監察室、紀檢組合署):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等相關工作。指導食品藥品技術服務機構工作;承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等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審核工作;配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等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審評和執業藥師註冊審核等工作。
稽查局:
負責組織查處跨區域或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以及依法由市級負責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違法行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施和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擬訂、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驗計畫;組織開展網際網路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信息的監測和查處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工作。
直屬分局:
負責湛江市南三島濱海旅遊示範區、湛江奮勇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轄區內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配合市局加強食品安全和藥品規範管理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理工作;貫徹宣傳食品和藥品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