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起源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其他稱謂有“湖廣布政使司”、“湖廣布政司”,簡稱“湖廣”,民間簡稱“湖廣行省”或“湖廣省”,明朝時期直屬中央政府管轄的行政區,治所武昌(今武漢武昌),為明朝15個“布政使司”(即“承宣布政使司”,即當時的2京13省)之一,轄地為今湖北、湖南全境,下轄16個府。(武昌府、漢陽府、黃州府、承天府、辰州府、德安府、岳州府、荊州府、襄陽府、寶慶府、鄖陽府、長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黎平府 )。
明代分長江以北、大別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行省南部併入“湖廣”,長江不再成為行政區劃的界限;明初,兩廣與江西、湖南分開。由於廣西壯、黎、瑤三個民族反明起義猛烈,明朝皇帝朱元璋採用分而治之的辦法,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廣西門戶欽、廉州劃歸廣東。
其他信息
朝代 | 明朝 |
上級 | 六部 |
原稱 | 湖廣行中書省 |
簡稱 | 湖廣省 |
設立始年 | 大明洪武九年 |
行政區類別 | 一級行政區 |
轄境 | 今湖北省、湖南省 |
毗鄰 | 南直隸、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四川承宣布政使司、貴州承宣布政使司、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廣東承宣布政使司 |
政治 | |
政府官署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衙門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駐地 | 武昌府 |
湖廣承宣布政使司下級行政區 | 武昌府、漢陽府、黃州府、承天府、辰州府、德安府、岳州府、荊州府、襄陽府、寶慶府、鄖陽府、長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黎平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