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貿促會

湖南省貿促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湖南省分會(簡稱湖南省貿促會),是由湖南省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協會和團體組成的全省性對外經濟組織。性質和作用決定了其在發展開放型經濟中有著獨特的優勢和不可替代的地位。

簡介

湖南省貿促會湖南省貿促會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湖南省分會(簡稱湖南省貿促會)是由湖南省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協會和團體組成的全省性對外經濟組織,成立於1978年,從1988年起加掛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簡稱湖南國際商會)牌子,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在湖南的分支機構。兩會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湖南國際商會經湖南省民政廳以湘民社團發[1998]28號文批覆同意正式成立。兩會宗旨是: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政策,開展促進國際貿易、促進利用外資、促進企業國際化經營、促進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等。
湖南省貿促會現有市級支會14個,近200名由省直各部門和市州政府負責人組成的貿促委員。湖南國際商會現有千餘家會員企業,涵蓋各種所有制、各種行業,選舉產生的一批副會長單位都是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優秀企業。

主要職責

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和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的指導下,圍繞湖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架好國內與國外、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三座橋樑,開展國際聯絡、國際展覽、國際經貿信息、國際經貿法律、國際培訓、國際經貿代理等六大服務,在湖南的經濟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貿促會、國際商會的性質和作用決定了其在發展開放型經濟中有著獨特的優勢和不可替代的地位。

歷史沿革

1989年1月20日,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中國貿促會湖南省分會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萬達、楊匯泉為名譽會長,唐之享為會長,朱光庭為副會長,陳子建為秘書長。1990年12月7日,一屆三次會議增選陳彬藩為名譽會長,選舉李壬申為會長,朱光庭為常務副會長,楊大治、張誠樸為副會長,陳子建為秘書長。
1991年10月12日,陳子建任副會長兼秘書長。1992年4月8日,楊永忠任秘書長。1993年7月16日,蔡臘青任副會長。1993年12月4日,朱光庭任黨組書記、饒定國任秘書長。1996年7月3日,省政府任命萬達、唐之享為湖南省貿促會名譽會長,陶納為會長,唐德元為常務副會長,唐永興、蔡臘青、王天佑為副會長,饒定國為秘書長,朱光庭、陳子建為顧問。
1998年6月1日-2日湖南省貿促會第三屆委員會議、湖南國際商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王茂林等5人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名譽會長,劉正等7人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特邀顧問。選舉唐德元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會長,王天佑、饒定國任湖南省貿促會副會長、湖南國際商會專職副會長,張承柏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秘書長。選舉丁平征等172人任湖南省貿促會第三屆委員會委員,丁亮等11人任湖南國際商會兼職副會長,方炳祺等39人任湖南國際商會常務理事,王中華等83人任湖南國際商會理事。1998年7月29日,陳春華任湖南省貿促會副廳級幹事。
2001年12月20日召開湖南省貿促會第三屆二次委員會議、湖南國際商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唐德元任湖南國際商會名譽會長,李微微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會長,賀德欣、饒定國任湖南省貿促會副會長、湖南國際商會專職副會長,張承柏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秘書長。增補王玉立等85人任貿促會委員,增聘何繼善等12人為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特邀顧問,選舉王曉暹等22人任湖南國際商會副會長,李微微等78人任湖南國際商會第二屆理事會理事。2003年4月22日,李微微任湖南省貿促會黨組書記。2003年7月25日,王玉立任湖南省貿促會副會長,張承柏任湖南省貿促會副廳級紀檢員。2004年2月12日,劉權任湖南省貿促會副會長,劉應元任湖南省貿促會副廳級幹事。
2004年12月29日,湖南省貿促會第四屆一次委員會議、湖南國際商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周伯華等5人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名譽會長,劉正等5人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特邀顧問。選舉李微微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會長,饒定國、王玉立、劉權任湖南省貿促會副會長,饒定國任湖南國際商會常務副會長,王玉立、劉權、張承柏、劉應元任湖南國際商會專職副會長,黃道新任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秘書長。選舉孔和平等145人任湖南省貿促會第四屆委員會委員,馬放軍等23人任湖南國際商會第三屆兼職副會長,李微微等78人任湖南國際商會第三屆理事會理事。

機構設定

省貿促會機構設定表
一、會機關部室:
辦公室會務部國際聯絡部
國際展覽部人事教育部(機關黨委)
法律事務部(同時使用出證認證處、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湖南調解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長沙辦事處名稱)
二、臨時機構:
世博辦公室
三、會屬單位:
中國國際商會湖南商會秘書處
湖南省貿促會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湖南省國際培訓中心
湖南國際投資服務中心(歐洲創新投資網華中中心)
湖南省國際對外經濟合作服務中心
四、市州支會
長沙株洲湘西自治州
湘潭衡陽耒陽
益陽邵陽永州
婁底岳陽常德
懷化郴州張家界
冷水江

會委員

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名譽會長
戚和平湖南省委副書記
顏永盛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甘霖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李貽衡湖南省政協副主席
湖南省貿促會、湖南國際商會特邀顧問
熊清泉原湖南省委書記、原全國人大常委
王克英原全國政協環境資源委員會副主任
沈瑞庭原省人大副主任
俞海潮原人省大副主任
陳彰嘉原省政協副主席

歷屆會長

年份 姓名 任職文號 任職時間 所任職務 兼任何職務
1988
張亭
(88)湘經貿人字第121號
88.12.21
副秘書長
 
1989
唐之享
第一屆貿促會委員會議
89.1.21
會長
省外經委主任
1989
朱光庭
第一屆貿促會委員會議
89.1.21
副會長
省外經委副主任
1989
陳子建
第一屆貿促會委員會議
89.1.21
秘書長
1990
饒定國
(90)湘經貿人字第78號
90.10.17
副秘書長
 
1990
萬達
(90)湘政人[1990]28號
90.12.7
名譽會長
第一屆三次會選舉批覆
1990
楊匯泉
(90)湘政人[1990]28號
90.12.7
名譽會長
第一屆三次會選舉批覆
陳彬藩
1990
李壬申
(90)湘政人[1990]28號
90.12.7
會長
省外經委主任
1990
楊大治
(90)湘政人[1990]28號
90.12.7
副會長
 
張誠樸
1990
朱光庭
(90)湘政人[1990]28號
90.12.7
常務副會長
 
1990
陳子建
(90)湘政人[1990]28號
90.12.7
秘書長
 
1991
陳子建
(91)湘經貿人字第86號
91.10.12
副會長
秘書長
1992
楊永忠
(92)湘經貿人字第26號
92.4.8
秘書長
 
1993
蔡臘青
(93)湘經貿人字第78號
93.7.16
副會長
 
1993
饒定國
(93)湘經貿人字第145號
93.12.4
秘書長
 
1993
朱光庭
(93)湘經貿人字第29號
93.12.4
黨組書記
 
1996
唐德元
湘政人[1996]11號
96.7.3
常務副會長
 
1996
陶納
湘政人[1996]11號
96.7.3
會長
 
1996
唐永興
湘政人[1996]11號
96.7.3
副會長
 
蔡臘青
王天佑
1996
饒定國
湘政人[1996]11號
96.7.3
秘書長
 
1998
張承柏
湘貿促人字(98)第49號
98.7.23
秘書長
 
1998
唐德元
第三屆委員代表大會
98.6
會長
 
1998
王天佑
第三屆委員代表大會
98.6
副會長
 
饒定國
1998
張承柏
第三屆委員代表大會
98.6
秘書長
 
2000
賀德欣
湘委乾(2000)92號
2000.4.4
黨組成員
 
2000
李微微
湘委乾(2000)93號
2000.4.4
黨組副書記
 
2001
李微微
第三屆二次委員會
2001.12.20
會長
 
2001
賀德欣饒定國
第三屆二次委員會
2001.12.20
副會長
 
2003
王玉立
湘政人[2003]15號
2003.7.25
副會長
 
2003
李微微
湘委乾[2003]64號
2003.4.22
黨組書記
 
2004
李微微
湘組乾函[2004]287號
2004.11.17
會長
第三次商會會員代表大會
2004
饒定國
湘組乾函[2004]287號
2004.11.17
副會長
第三次商會會員代表大會
王玉立
劉權
張承柏
劉應元
2004
劉權
湘政人[2004]2號
2004.2.12
副會長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簡稱中國貿促會,同時使用中國國際商會的名稱。中國貿促會的英文名稱為CHINACOUNCIL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中國國際商會的英文名稱為CHINACHAMBEROFINTERNATIONALCOMMERCE。
第二條中國貿促會是由中國經濟貿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全國民間對外經濟貿易組織。
第三條中國貿促會的宗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照國際慣例,開展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活動,增進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人民和經濟貿易界的相互了解與友誼。
第四條中國貿促會系法人。可以同各國、各地區有關組織和機構、國際組織簽訂促進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的協定、議定書和其他檔案。
第五條中國貿促會會址設在北京。第六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縣以上行政區域內可以設立地方貿促機構,在國內有關行業可設立行業貿促機構。中國貿促會指導和協調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的工作。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中國貿促會的職責是:
(一)邀請和接待國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中國經濟貿易代表團出國訪問與考察,與有關國際組織、區域性組織及各國貿促機構和商協會開展交流與合作;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及其活動;組織、參加或與國外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國際會議;負責與國外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推動在國外組建中資企業商協會;在境外設立代表處和派遣駐外代表;
(二)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祖國大陸與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為內地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
(三)根據國務院授權,審批和管理各地區、各單位出國舉辦經貿展覽會;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展覽局的活動,負責我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相關事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在國外主辦中國貿易展覽會,參加國際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在境內主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和博覽會;審批中國貿促會系統在境內舉辦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四)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聯繫、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和資信調查等各類服務;編輯、出版報紙、刊物、電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五)為會員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協調國際商會的對華業務和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與國際商會交往的有關事宜;
(六)辦理經濟貿易、海事仲裁和調解業務,用仲裁和調解的方式解決各種經濟貿易糾紛和海事糾紛;簽發非優惠原產地證明書,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證明,代辦涉外商貿檔案的領事認證業務,認證涉外商業單據,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承擔暫準進出口貨物單證冊(ATA)的出證和擔保業務;受理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理算業務;進行國際、國內民商事、海事領域及其有關爭議解決的法律研究,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等服務。
(七)代理中國企業和個人在國內外或外國企業和個人在中國的專利申請和商標註冊業務,提供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解決等法律服務;開展技術貿易等工作;
(八)辦理國務院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中國貿促會的職責是(一)邀請和接待國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中國經濟貿易代表團出國訪問與考察,與有關國際組織、區域性組織及各國貿促機構和商協會開展交流與合作;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及其活動;組織、參加或與國外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國際會議;負責與國外對口組織在華設立的代表機構以及外國在華成立的商會進行聯絡;推動在國外組建中資企業商協會;在境外設立代表處和派遣駐外代表;(二)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祖國大陸與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為內地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三)根據國務院授權,審批和管理各地區、各單位出國舉辦經貿展覽會;代表國家參加國際展覽局的活動,負責我國參加國際展覽局和世界博覽會相關事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工作;在國外主辦中國貿易展覽會,參加國際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在境內主辦經濟貿易展覽會和博覽會;審批中國貿促會系統在境內舉辦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四)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承辦中外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評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聯繫、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經貿信息、諮詢和資信調查等各類服務;編輯、出版報紙、刊物、電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五)為會員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協調國際商會的對華業務和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與國際商會交往的有關事宜;(六)辦理經濟貿易、海事仲裁和調解業務,用仲裁和調解的方式解決各種經濟貿易糾紛和海事糾紛;簽發非優惠原產地證明書,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證明,代辦涉外商貿檔案的領事認證業務,認證涉外商業單據,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承擔暫準進出口貨物單證冊()的出證和擔保業務;受理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理算業務;進行國際、國內民商事、海事領域及其有關爭議解決的法律研究,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等服務。(七)代理中國企業和個人在國內外或外國企業和個人在中國的專利申請和商標註冊業務,提供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解決等法律服務;開展技術貿易等工作;(八)辦理國務院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中國貿促會會員分個人會員、企業會員、團體會員:
(一)與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的人士,經申請、批准可以成為中國貿促會的個人會員;
(二)與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的企業,經申請、批准可以成為中國貿促會的企業會員;
(三)與對外經濟貿易有關的團體,經申請、批准可以成為中國貿促會的團體會員。
第九條地方和行業貿促機構的會員,可成為中國貿促會的會員。第十條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中國貿促會的工作提出建議,進行監督;
(三)參加中國貿促會的有關活動;
(四)優先得到中國貿促會提供的服務。
第十一條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中國貿促會章程;
(二)支持和承擔中國貿促會委託的工作;
(三)交納會費(個人會員免交會費)。
第四章組織
第十二條中國貿促會的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是委員會。委員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委員會召集。委員會認為必要,可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有超過半數以上的代表出席方為有效。第十四條中國貿促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工作方針、任務和規劃;
(二)審議並通過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三)決定有關重要事項;
(四)制定、修改中國貿促會章程;
(五)選舉委員會。
第十五條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會議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並向其報告工作;
(二)推舉中國貿促會名譽會長;
(三)選舉中國貿促會會長、副會長;
(四)聘請特邀顧問;
(五)審議並批准會長的工作報告;
(六)審定年度財務計畫、收支決算;
(七)決定工作機構的設定、變更和撤銷;
(八)指導和協調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的工作;
(九)決定吸收會員和撤銷會員資格;
(十)召集定期的或臨時的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會長主持中國貿促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召集委員會會議,對內領導會務,對外代表中國貿促會簽署協定和有關檔案。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空缺或因故不能履行職權時,由一名副會長代行會長的職權。會長、副會長任期五年。
第五章財務
第十八條中國貿促會財務獨立,擁有自己的財產。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設立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業單位。
第十九條中國貿促會的經費來源是:
(一)會費;
(二)服務收入;
(三)捐贈;
(四)政府資助;
(五)其他。
第二十條中國貿促會的會計年度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章地方、行業貿促機構
第二十一條地方、行業貿促機構分別是由該地方或行業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業和團體組成的民間對外經濟貿易組織。
第二十二條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的宗旨是,開展促進該地區、該行業與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活動,增進中國人民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人民和經濟貿易界的相互了解與友誼。
第二十三條地方、行業貿促機構系法人,可依照本章程的規定獨立開展業務,對外簽訂有關促進經濟貿易的協定、議定書和其他檔案。
第二十四條地方、行業貿促機構有自己的財務計畫,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獲得財產,承擔有關義務。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設立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業單位。
第七章仲裁和調解機構
第二十五條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經濟貿易仲裁案件。
第二十六條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受理海事仲裁案件。
第二十七條在中國貿促會內設立調解中心,受理民商事、海事調解案件。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根據需要,可在中國貿促會內附設其他機構。
第二十九條中國貿促會可向長期熱心從事促進同中國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的外國經貿界知名人士授予“中國貿促會榮譽會員"稱號,並由會長簽發證書。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中國貿促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於二OO二年五月十五日起施行。

動態

當前,金融危機給我們的發展帶來了陣痛,但也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機遇。我省上下正在抓住這一機遇,加快承接產業轉移步伐,推動湖南科學跨越。圍繞這一中心,服務這一大局,我會把2009年定為承接產業轉移工作年,旨在積極應對金融危機,承接產業轉移,加快產業升級,實現互利雙贏。2009年4月29日上午,在長沙市華雅大酒店湖南廳,來自香港企業界的企業家和湖南本土的企業家們歡聚一堂,就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湘港兩地加強經貿合作,承接產業轉移進行了友好深入的洽談。

此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辦,湖南省貿促會、香港中小企業聯合會承辦的“湘港企業洽談會”,是湖南省貿促會承辦的2009年湖南省重要經貿活動“產業承接大行動”的子活動之一。本活動得到了香港中小企業聯合會,省政府辦公廳,省外辦等省直部門,長沙經濟開發區等有關園區的大力支持。共有150位企業代表、園區代表、各市州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此次活動,其中港方60人,我方90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雅瑜會見了香港客人,湖南省貿促會李沛會長、香港企業家代表團團長分別在會上發言。長沙經開區、湖南環保科技產業園、岳陽經開區分別做了園區推介。香港企業代表介紹了香港企業的情況。會後,香港企業家代表團前往了常德考察德山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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