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 (2)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過程、教學效果。 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教學任務的基本工作量和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參與教學管理等的工作量。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為核心,著力構建符合教育和教職工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職工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職業道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職工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引導教職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二、考核對象

實施績效考核的對象是各級各類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工作人員。

三、考核內容

(一)教師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和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1、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
(1)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師結合所教學科特點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參加班級活動和主動關愛學生的情況。考核指標要以發展性指標為主,主要包括學生身心健康、學生行為習慣、班風學風、學生學習興趣和鞏固率、學習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學生進步情況等。
(2)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過程、教學效果。
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承擔教學任務的基本工作量和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參與教學管理等的工作量。教學基本工作量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周授課時規定或學校有關工作量的規定執行。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參與教學管理等工作量的計算按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在績效工資中未單獨設立班主任津貼項目的,班主任工作量要按照本學段教師基本工作量的一定比例折算成教學工作量,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重點包括教師備課及課前準備、課堂教學實施、作業設計和批改、輔導學生、學生學習成效評價和組織課外實踐活動等教學常規工作的落實情況。在具體考核指標的設計上,要引導教師認真提高各環節的工作質量,努力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現新課程教學目標。
教學效果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為依據,考核指標包括學生學習方法、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指導學生髮展興趣和學科特長所取得的成績、學生對教師教學滿意度等,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指標。
(3)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研活動、參與開發校本課程、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和教後反思及對學生成長過程行為和教育方式的研究等情況。中、高級職務教師還應增加對初級職務教師教育教學實施指導、幫帶等考核內容。在具體考核指標的設計上,要引導教師研究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能力,鼓勵優秀教師傳承教學經驗。
(4)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主要包括教師參加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培訓,自主學習和更新教育新理念、新知識等。在具體考核指標的設計上,要引導教師堅持終身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3、班主任工作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考核指標包括教育方法、學生鞏固率、學生身心健康狀況、班級整體學業水平等方面,要引導教師把育人放在首位,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各地、各學校要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圍繞考核內容,建立健全並不斷完善科學的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與完善要符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體現課程改革的方向,正確發揮對教師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體現考核指標的激勵性和約束性的有機統一。
(二)校長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校長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校長法定職責,以及完成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和實績,包括職業道德和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實績。
1、職業道德主要考核校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尊師愛生、管理育人、工作作風、團結協作、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況。
2、教育教學管理主要考核工作量、班子建設、常規管理、自身發展、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1)工作量重點考核承擔行政管理,兼課、聽課和出勤情況。
(2)班子建設重點考核班子的團結協作、整體工作水平和教職工的認同度等。
(3)常規管理主要考核學校管理的辦學方向與目標、工作思路與措施、制度建設、組織協調能力、監督反饋機制等。
(4)自身發展重點考核拓展專業知識,提升管理能力的情況,包括教育理論、政策、現代管理知識的學習培訓、學校管理研究等。
(5)工作實績重點考核學校師德建設、學校安全、教育教學質量、校園文化建設等。
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重視校長在學校管理與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校長績效考核的內容和義務教育學校的規模、特點、基礎,科學構建校長考核的指標體系,合理考核校長的績效,引導並激勵校長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管理能力和辦學水平。
(三)學校副校長、其它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和實績,包括職業道德和從事管理、服務等工作的實績。各學校要按照其崗位特點,合理確定考核指標體系。

四、考核方法

教師的績效考核由學校組織實施,採取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學校考核組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同時要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
校長的績效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採取校長自評、考核組評議、學校教職工評議相結合的方式。
學校其它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由學校組織實施,採取自評與教師評議、學校考核組評議相結合的方式,以學生為服務對象的還要同時適當聽取學生的意見。
個人自評只作為績效考核的基礎,不記入綜合考核結果。承擔多個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各崗位全額工作量人員分別參加考核,再按各崗位上承擔的工作量比例綜合計算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可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時考核與期末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不斷探索和完善績效考核的機制和方法,規範考核程式,健全考核組織。要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可通過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職工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的考核載體,全面反映教職工的業績和貢獻。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要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

五、考核結果的確定

(一)績效考核結果由組織考核的單位確定。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具體標準,由各地制訂。
(二)工作人員(含校長)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進行有償家教家養的;
3、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它商品從中牟利,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4、曠課(工)超過規定天數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組織、參與考試作弊的;
6、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7、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8、有其它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校長績效考核應當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學校按學生成績辦重點班或節假日成建制補課的;
2、學校在考試中發生大面積舞弊行為的;
3、學校發生嚴重亂收費行為的;
4、學校違規挪用公用經費濫發獎金、津補貼的;
5、學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校長違法、違紀被查處的。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績效工資分配、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並視不同的等次情況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要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的等次,合理確定等次間的分配差距,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工作人員,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應視情況減發,直至取消全部績效工資,具體規定由各地制訂。

七、組織領導與實施

績效考核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縣市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地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組織實施工作,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實施辦法,指導學校制訂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切實做好績效考核工作。
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委員會,制訂本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負責績效考核的具體實施。校長要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和考核工作委員會主任,領導和組織學校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學校績效考核委員會中普通教職工應占一定比例,要推選原則性強、辦事公正、懂學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參加考核工作。各校在制訂績效考核方案的過程中,必須廣泛徵求學校教職工的意見,方案須經學校教職工大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學校要建立考核制度,按照方案、依程式定期開展考核工作,考核過程要透明,考核結果要公開,接受教職工的監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引導教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要建立健全正常的申訴、複議機制,妥善處理教職工正常申訴。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要追究責任。要不斷探索和完善績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保證績效考核機制的有效運行,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重要作用,促進教職工隊伍建設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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