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一步最佳化民辦教育發展環境
一是繼續加強對《湖南省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和省政府《關於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決定》的宣傳落實工作,落實民辦教育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最佳化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環境。二是制定各級各類民辦學校的設定標準。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的設定標準,重點制定好我省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的設定標準。通過設定標準的制定,引導民辦教育向優質教育資源型發展;同時,使民辦學校的審批更加公開、公平、公正。三是開展民辦教育評選表彰活動。繼續開展市州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考評和2010年全省民辦教育先進評選獎勵活動。四是組織開展2008年省政府《決定》落實情況專題調研活動,形成專題調研報告,為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民辦教育政策措施提供參考和依據。
2、努力提高民辦學校辦學水平
一是要堅持發展優質教育資源。民辦學校建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把學校的特色和品牌建設作為直接關係民辦學校生存的大事來抓,積極實施品牌戰略、特色戰略、整體最佳化戰略,重點滿足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同時,鼓勵支持一些條件成熟的民辦職業院校、民辦普通高中、民辦幼稚園積極爭創省級、國家級示範性學校。二是要堅持走內涵發展的道路。民辦學校要由過去關注學生數量增長的粗放式發展向追求卓越辦學品質的精緻化發展轉變,不盲目擴大規模,把好生源質量關,把學校做精,做強,引導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民辦學校。三是逐步建立科學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評估體系。建立健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評估制度,督促民辦學校依法辦學,堅持人才效益第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教學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辦學條件,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切實加強民辦教育的規範管理
一是進一步完善民辦教育監管制度。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規範民辦學校的審批、招生信息發布、年度辦學情況評估、財務和資產等管理制度,以規範促進民辦學校發展。正在制定《全省民辦學校發展性評估體系》,將在進一步廣泛徵求意見後出台。二是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的內部管理。對已經起草《湖南省民辦學校落實董事會領導下校長負責制實施辦法(討論稿)》進行進一步徵求意見和修改,爭取檔案儘快出台。建立健全現代學校管理制度,落實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民辦學校要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要建立規範的學籍管理制度,加強學生管理;要健全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風險的控制, 2010年我廳將繼續對2009年未進行財務審計的湖南涉外經濟學院等9所民辦高校進行財務審計工作。同時,將布置對全省民辦學歷教育學校進行財務和資產管理的審計工作。三是舉辦民辦高校中層管理幹部培訓班,進一步提高民辦學校中層管理幹部依法治校、科學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四是進一步規範獨立學院的辦學。堅持貫徹落實教育部第26號令,督促獨立學院落實《湖南省獨立學院五年過渡期工作方案》,對部分已基本符合《獨立學院設定與管理辦法》要求的獨立學院,組織做好提前向教育部申報考察驗收的準備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