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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發〔2001〕1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養殖業是我省農村經濟中最具發展潛力的主導產業之一。加快養殖業的發展,對於滿足市場需求,改善人民生活,擴大農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和財政收入,推動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將發揮重要的作用。為此,省人民政府決定把發展養殖業作為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突破口來抓,特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明確發展養殖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發展養殖業要依託本地資源,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進一步調整最佳化養殖結構,依靠科技進步,形成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新格局。
“十五”期間,全省實現肉類總產量600萬噸、蛋品100萬噸、奶類17萬噸、水產品185萬噸,出欄生豬6500萬頭、肉牛300萬頭、羊1000萬隻,出籠家禽6億羽,養殖業產值達到900億元,占農業總產值的比例提高到51%左右,其中草食動物和名特優水產在畜牧業、水產業產值中的比重,分別由1999年的3%、36.4%提高到12%和60%。到2015年,全省實現肉類總產量720萬噸、蛋品150萬噸、奶類50萬噸、水產品300萬噸,養殖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二、突出重點,加快養殖業產業化發展步伐
積極推行“政府引導,協會組織,龍頭帶動,大戶養殖,統一防疫,集中服務”的生產經營形式,在穩定發展生豬、常規魚生產的同時,突出發展草食動物、珍禽和名特優水產;強化畜禽水產品加工和流通;加強動物防疫、魚病防治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著力抓好奶業、肉牛羊兔、禽類和名特優水產品生產。
努力發展規模養殖,建立專業養殖小區。集中力量培植年出欄生豬100萬頭以上的養豬大縣30個、出欄肉牛10萬頭以上的養牛大縣20個、存欄奶牛5000頭以上的奶業基地6個、出欄羊50萬隻以上的養羊大縣15個、起水水產品3萬噸以上的漁業大縣20個;同時,各市、州要因地制宜建立一批市、州級專業養殖小區。
加大加工龍頭企業的培育力度,完善市場流通體系。做大做強亞華乳品、湘大和先鋒肉製品、洞庭水殖水禽水產品、岳陽水產冷凍廠水產品等加工企業;加快引進國際先進水平的肉類、水產品加工設備和技術,改造3-5家肉牛、肉羊加工龍頭企業,努力開發一批名牌產品;重點建設1個活畜禽水產中心批發市場,建設1-2個區域性批發市場,建立一批專業批發市場,並配套建設上下互通、左右相連的市場信息傳輸網路;積極培植各種形式的養殖專業協會或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一支既懂技術又會經營的運銷隊伍和經紀人隊伍。
三、依靠科技,不斷提高養殖業的發展水平
繼續加強和完善種苗體系。省重點建設好省種牛繁殖中心、大鯢救護中心、鱖魚原種場和良種牧草繁育場,同時,市、州、縣(市、區)要抓好良繁體系的配套建設。
鞏固和加強科技推廣體系。切實加強縣鄉兩級畜牧水產科技推廣服務機構和隊伍的建設,健全科技推廣網路;實施“百鄉千村萬戶科技入戶工程”,培育一大批養殖科技致富帶頭人。
切實搞好動物防疫工作。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動物防疫工作,積極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動物防疫免疫證制度,進一步建設好無規定疫病區,在疫病流行季節,依照有關規定建立省際邊境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加強飼料和養殖產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加快新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在抓好本省畜禽良種選育工作的同時,積極引進省外、國外的優良品種,近期重點引進西門塔爾、利木贊、夏洛來、安格斯、摩拉、短角等良種牛和波爾羊。著力推廣捨飼養殖、肉牛快速育肥、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種草養畜、秸稈綜合利用、池塘健康養殖、模式化稻田養魚、“三網”養魚、名特水產高效養殖、重大疫病綜合防治和畜禽水產品加工保鮮等實用新技術。
四、制定優惠政策,加大對養殖業的扶持力度
鼓勵生產者、經營者承包“四荒資源”發展養殖業。切實保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並給予優惠條件。對退耕還牧、退耕還漁和新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從事養殖業生產和經營的單位與個人,從經營受益之年起,免徵農林特產稅1-3年左右,對由糧轉牧的,暫不徵收農業稅。
恢復和完善鮮活畜禽水產品“綠色通道”,確保貨暢其流。對畜禽水產品加工企業和畜禽水產品批發市場,國土部門要優先批准其用地,稅務部門要按政策給予稅收優惠,以促進加工企業的發展和市場的發育。
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對良種豬、牛、羊、名特水產品種引進,牛的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實行省市縣三級財政補貼。對達到標準並驗收合格的生豬、水產品、肉牛、肉羊品改縣和養殖小區,省安排專項資金實行一次性以獎代投。
五、多渠道增加對養殖業的投入
從2001年起,省級財政通過調整支農支出結構,加大對發展草食動物資金的投入,重點用於良種引進、品種改良、草場建設、新技術引進推廣、疫病防治以及良繁體系建設等;省級地方基本建設統籌相應增加對養殖業的投入,主要用於原種場、良種場、苗種場、人工授精網等養殖業基礎設施建設;各市、州、縣(市、區)特別是養殖大縣要從財政中安排相應比例的資金;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專項資金用於發展養殖業的比例不得低於20%。
金融部門要合理調整貸款結構,加大對養殖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各級財政要運用貼息的辦法,推動金融部門增加對養殖業的貸款。農業銀行要優先貸款扶持養殖產品有銷路、經營有效益的養殖大戶、養殖小區的發展以及養殖業加工企業、市場龍頭企業的建設。
開展招商引資,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加快利用外資的步伐,積極開展養殖業互助保險,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進行資產重組,盤活養殖業存量資產,發展股份制公司,通過上市,募集養殖業發展資金。
六、切實加強對養殖業的領導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發展養殖業作為農業結構調整的重中之重,切實加強領導。要明確一名負責同志專門抓,並建立工作責任制。畜牧水產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當好參謀,加強指導,辦點示範,規範服務;計畫部門要把發展養殖業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計畫;交通、公安、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為加快發展養殖業創造良好的環境。
加大養殖業的行政執法力度,加強養殖業執法體系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破壞養殖資源和環境、干擾動物防疫以及制售假劣種苗、獸藥、飼料等不法行為。
時間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