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漢置清陽縣,為清河郡治所,後漢省。故城在今清河縣東南。隋復置,隸清河郡,治所在今臨清市城東北。唐遷治於今河北省清河縣境,仍為清陽縣。廢縣時間不詳。
歷史由來
清河縣位於河北省南部、南運河西岸。東與山東省武城、夏津兩縣隔河相望,西與威縣交界,北與故城、南宮縣為鄰,南與臨西縣毗連。面積495平方公里。縣人民政府駐葛仙莊,距省會石家莊148.8公里。
清河之名始於漢代。據《嘉靖廣平府志》載,漢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置清河郡(治在清陽縣,即今清河縣地),因境內有清河流經而得名
(《水經注》記:“清河又逕清陽縣故城西”)。東漢時郡治徙於甘陵縣(今山東省臨清縣和河北省臨西縣地),遂更名甘陵郡。三國、魏時,郡、縣(甘陵縣)均
改名為清河,但其縣並非今清河縣境(治在今山東省臨清縣地)。北齊時,於今清河縣地設武城縣,並遷清河郡治此,於開皇六年(公元586年)改武城縣名清河
縣,自此清河縣才名副其實。
今縣境,春秋時期為晉國地。戰國時為趙國轄域。秦代置厝縣(故城在今縣西北),屬鉅鹿郡。西漢時,除厝縣外還置有信城縣(故城在縣西北十二
里)、清陽縣(故城在縣東,今山東省地)和武城侯國(治在今縣城關,文帝十二年廢),均屬冀州清河郡(治在清河縣。此間時郡時國,幾經更復)。東漢時,厝
縣改為甘陵縣,信城、清陽兩縣亦省入,同時清河國(建初七年封為國)治遷至甘陵。於建和二年(公元148年),清河國改名甘陵國。三國、魏時,甘陵郡(東
漢建安十一年改郡)和甘陵縣均復名清河,一直到晉代,今縣境即為清河縣轄域(此時之清河縣轄域較大,除今清河縣境外,還含有今山東省地),仍屬冀州清河國
(於西晉鹹寧三年封為國)。北魏時,於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在今縣境置斌強縣,屬冀州長樂郡(太和十一年改隸廣宗郡,不久即廢,遂還屬長樂郡)。北齊
時,斌強縣仍屬長樂郡,於天保七年(公元556年)析清河縣西北境設武城縣(即今清河縣地,治在漢信城縣故城),後又將清河縣改置為貝丘縣,均屬司州清河
郡。隋代,於開皇六年(公元586年)武城縣改名清河縣,貝丘縣改為清陽縣,仍為清河郡轄。斌強縣初屬長樂郡,開皇三年罷郡隸冀州,大業三年廢州改屬信都
郡。唐代,於武德九年(公元626年)省斌強縣入清河縣。清陽縣於永昌元年(公元689年)徙治於永濟渠東(永濟渠為今南運河),和清河縣同隸河北道貝州
(治清河縣。天寶元年罷州為清河郡,至德二年復名貝州)。五代時,清河、清陽二縣仍隸貝州。宋代,清河縣於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徙治於永寧鎮,淳化五
年(公元994年)又遷治今縣城關,和清陽縣同隸河北東路恩州(慶曆八年貝州改稱)。於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省清陽縣併入清河縣。入金後,清河縣改
隸大名府(後為路)。元代,清河縣屬中書省大名路(先為恩州,太宗七年改隸)。明代,清河縣隸京師廣平府(原為大名府,洪武六年改隸)。清代,清河縣為直
隸省廣平府。
民國時,清河縣初屬直隸省冀南道,三年(1913年)改為大名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隸於河北省,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初劃屬河北省十四督察區。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9月創立了冀南區抗日根據地,清河縣為其轄地。1941年8月晉冀魯豫邊區成立,轄冀南區,清河縣為冀南區十三專
區。抗日戰爭勝利後,於1945年11月清河縣改屬冀南區二專區。1948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成立,晉冀魯豫邊區即行撤銷,清河縣隨冀南區二專區歸屬華北
行政區。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清河縣劃歸河北省衡水專區。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清河縣人民政府由城關遷駐葛仙莊。於1952年11月7日撤銷了衡水專區,清河縣改隸邢台專
區。1958年4月
28日撤銷邢台專區,清河縣歸屬邯鄲專區;同年12月20日,撤銷清河縣併入南宮縣。1960年5月3日又撤銷邯鄲專區,清河縣境隨南宮縣歸邯鄲市轄。
1961年5月23日,復設邢台專區,南宮縣還屬。同年7月9日,恢復清河縣建制,仍隸邢台專區。1970年邢台專區改為邢台地區,繼轄清河縣。1993
年7月,邢台地區與邢台市合併,改稱邢台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