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清遠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廣東省鹽務局。
清遠鹽業總公司是清遠市內唯一的國有食鹽專營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轄區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有關鹽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鹽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全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
(四)負責審核和發放有關食鹽許可證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對全市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實行管理,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組織實施全市鹽業行政執法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組織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組織機構
鹽業公司內設辦公室、財務部、專營部、人事部,鹽務局內設鹽政科、鹽政執法大隊。
下屬清遠鹽業總公司加碘鹽配送中心(負責全市鹽產品調運和清遠城區的食鹽供應)、連州市鹽務局(連州鹽業分公司,負責連州市、連山縣、連南縣的食鹽供應和鹽政執法)、英德市鹽務局(英德鹽業分公司)、佛岡縣鹽務局(佛岡鹽業分公司)、陽山縣鹽務局(陽山鹽業分公司)、清遠鹽業總公司藍海分公司(負責大包裝用鹽供應)、 清遠鹽業總公司銀豐分公司(負責小工業鹽的供應),清遠鹽業總公司清新貿易部(負責清新縣內食鹽供應)。
領導班子
石敏堅:清遠市鹽務局局長、清遠鹽業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
潘志華:清遠市鹽務局副局長、清遠鹽業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劉世宗:清遠市鹽務局副局長、清遠鹽業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