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連南縣鹽務局原系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隸屬於清遠市鹽務局。連南縣鹽業公司是廣東省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擁有鹽產品批發、調撥權的企業,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的管理體制。
目前,連南縣鹽務局和鹽業公司已經撤銷, 連南縣境內的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由連州市鹽務局(清遠鹽業總公司連山分公司)負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廣東省有關鹽業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鹽業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全縣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
(四)負責審核和發放有關食鹽許可證工作;
(五)依照有關規定,對全縣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實行管理,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組織實施全縣鹽業行政執法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組織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
(八)研究提出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組織機構
連州鹽業分公司內設辦公室、專營部、人事部、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