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清徐縣科技局前身為清徐縣科學技術委員會,1958年7月成立,為科技管理職能部門,和縣科協是兩個機構一套人員。1965年成立科研辦公室,重點開展農村科技工作。文化大革命開始,科委解散。1975年成立科技局,1980年6月改稱科學技術委員會,與縣科協合署辦公,1983年科委、科協分開,各自獨立辦公。2002年政府機構改革中,清徐縣科學技術委員會更名為清徐縣科學技術局,劃為政府序列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行政編制7名,其中,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一名。內設辦公室、工業科和農業科,下轄一個事業單位:清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定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本縣科技進步的具體政策、法規和實施措施。負責本縣科技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2、組織編制“科教興縣”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全縣各單位年度科技計畫的實施。
3、組織技術攻關、技術開發和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引進人才,開展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技術諮詢、技術轉讓等活動,組織實施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科技項目,抓好“星火計畫”、“豐收計畫”的實施。建立培訓基地,提高勞動者科學文化素質和生產技能。
4、合理配置科技經費,管理科技三項費用和科技發展基金;籌措科技經費;指導、監督各鄉鎮、各部門科技費用使用情況。
5、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企業科技進步政策,推動企業科技進步;參加重大技術引進項目和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論證和評估工作。
6、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農業科技進步政策,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
7、負責管理科學技術成果及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審、獎勵工作。
8、負責管理技術市場,負責管理全縣的智慧財產權工作,行使專利執法和管理職能。
9、負責規劃科研機構的合理布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科研技術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
10、負責基層科技組織的業務指導,協調聯繫各部門、各鄉鎮的科技工作。
11、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的牽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科技幹部的培訓工作。
12、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科技保密和科技檔案工作。
13、組織開展科技活動。
下屬部門
(一) 單位簡稱清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二)工作職責1、清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是隸屬於清徐縣科技局的社會化科技服務組織,以“背靠政府,面向農村和企業,聯合社會科技力量,做好雙向服務”為宗旨,努力把科學技術轉化為生產力,推動經濟快速發展與社會進步。
2、開展科技診斷,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諮詢等綜合服務,開展技術交流及技術培訓。
3、為中小企業提供ISO9000系列質量體系認證諮詢服務。
4、面向“三農”組織科技下鄉,搞好農業科技的諮詢、推廣、服務。發展縣、鄉、村三級農業科技服務網路。
5、協助各鄉鎮和行業建立生產力促進機構,並指導其開展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力促進中心的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
6、結合我縣社會經濟科技發展狀況,研究中小企業發展態勢,向政府提出有關的政策性建議;研究生產力促進中心發展的有關問題,協助政府制定生產力促進計畫;開展軟科學研究;研究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推廣的有關問題。
7、承辦縣科技局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