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清徐縣民政局主要職責:
1、根據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全縣民政工作有關規定、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縣社會團體的登記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批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規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對不服處理決定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3、主管全縣優待撫恤工作,負責優撫標準的提高和落實工作;負責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4、制定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相關政策和實施意見,組織指導開展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軍民關係。
5、負責移交地方政府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退休士官的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軍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
6、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和復員幹部的接收、管理和安置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的協調服務工作。
7、建立、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與落實。
8、負責全縣災情考察,主管救災捐贈工作,撥發救災款物;指導生產自救及扶貧,對救災扶貧經濟實體進行巨觀管理和政策指導;主管全縣的社會救濟工作。
9、負責社會棄嬰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10、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儀服務工作。
11、負責對城鄉流浪乞討、流落街頭生活無著落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對城鄉流浪兒童的救助工作。
12、研究制定全縣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13、指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券的發行和福利基金的管理工作。
14、負責社會孤殘老人的收養、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服務工作。
15、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示範活動;指導鄉(鎮)長、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培訓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16、指導全縣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制定社區建設的扶持政策,規範社區行業管理,探索發展社區建設及城市管理的新模式。
17、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婚姻介紹所工作。
1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工作和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19、負責全縣地名的命名、更名及標準化處理工作,指導城鎮路標、門牌編碼和農村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工作。
20、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專項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固定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活動。
21、負責全縣民政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鄉鎮民政工作;指導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民間組織管理科,優待撫恤科,復員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科,救災救濟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區域地名管理科,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計畫財務科。
下屬事業單位
清徐縣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清徐縣烈士陵園
清徐縣福利生產管理中心
清徐縣民政局殯葬管理所
清徐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清徐縣社區管理辦公室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清徐縣城美錦北大街1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