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清徐縣會計核算中心於2001年12月28日成立,是縣政府直屬的正科級全額事業單位,對縣直194個行政事業單位的206個銀行賬戶所設244個賬套的財務進行統一會計集中核算。
中心設一名主任、兩名副主任、一名總會計師;下設辦公室和三個核算組。主要職責是:審核並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辦理資金劃撥和結算;依法監督各單位資金的運用情況;負責納入會計統一核算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負責納入統一核算單位“備用金”的核定、發放和清結;為納入集中核算單位提供良好的服務。
人員構成情況:現有職工28人,其中17人為本科學歷,其餘11人為大專學歷;會計師9人,經濟師2人,助理會計師5人;黨員15人。
機構職能
1、堅持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教育引導“中心”工作人員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的關係。
2、組織建立健全“中心”會計核算內部管理制度,強化內部制約機制,保證會計工作依法進行和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3、對“中心”的內設機構、人員、專業技術職務進行設定和聘任。
4、合理調度資金,監督檢查,落實經費支出。
5、定期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質量。遇到有重要或特殊事項及時向縣財政局反映和請示。
6、秉公辦事,不循私情,負責抓好“中心”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堅持勤儉辦事、厲行節約的方針,嚴格控制“中心”各項經費開支,做到少花錢,多辦事。
7、抓好“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主持主任辦公會議,檢查崗位職責落實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崗位,組織獎懲制度。依法保障“中心”工作人員的後續教育,促進其業務素質的提高。
8、負責協調“中心”與外部各部門的關係,處理“中心”與會計集中核算單位及銀行專櫃的有關事項。定期對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加強溝通和聯繫,及時處理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中心”行政綜合事務、“中心”內部的財務管理和集中核算單位財務印章管理。
2、負責“中心”的文字工作併兼公文起草、收發、運轉和定期歸檔等。
3、負責“中心”工作人員的人事、工資、福利、職稱和工作考勤等。
4、做好檔案管理、人員培訓、後勤等各項工作。
(二)核算組
1、審核單位財務管理員提供的報賬單,包括會計科目的正確性及原始憑證的合法性、金額的正確性和手續的完備性;鑑別核算單位預留簽字,核對核算單位預算收支進度,組織本組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規範性。
2、滿足單位所需會計信息,協助其搞好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系統管理
1、維持網路和伺服器系統的穩定、正常運轉,及時解決網路和伺服器系統故障。
2、做好系統的軟、硬體維護和系統數據備份工作。
地理位置
位於山西太原清徐縣城文源路東段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