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清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縣城鄉的規劃、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建築業、燃氣業、勘測設計業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對全縣城鄉建設實施管理。
住建局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規劃管理科、建設管理科、重點工程辦公室、安保及綜合執法隊、施工圖審查辦公室7個科室,下屬市政公司、自來水公司、供熱公司、煤氣服務站、質量安全監督站、城鄉勘測規劃設計所、建築設計室、村鎮建設管理站、燃氣管理辦公室、節約用水辦公室、建築工程監理所、東湖園林管理所、路燈管理所、城建服務中心、牆改中心、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建安公司、樁基公司、廣告公司、液化石油氣公司、預製構件廠20個單位,幹部職工665人。
機構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 縣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規劃、建設、建築業、住宅和房地產業、燃氣業、市政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工程勘測設計的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指導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燃氣業、市政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工程勘測設計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編制、調整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各項專業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負責審核上報村鎮規劃,按照法律規定審批詳細規劃。
(五)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同步建設的綜合協調,參與全縣規劃區內大中型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協調重點工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會同財政制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使用計畫;負責管理各項城市維護建設資金運轉情況;負責對下屬企事業的單位實施巨觀財務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全縣村鎮規劃和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小城鎮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八)負責全縣建築業的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工程造價、建築裝飾裝修以及建築行業勞保費用統籌等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套用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工程勘測、建築設計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工程、市政工程、勘測設計施工圖的政策性審查。
(十)負責對全縣規劃設計、工廠勘察、建築設計、房地產開發、工廠建設、建設監理等建築活動的招投標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燃氣等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公用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
(十二)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建設管理監察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十三)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徵收及建設方面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局 長 馬春亮
全面負責全局行政業務工作,主管人事、勞資、計畫、財務、重點規劃等項工作。
分管部門:辦公室、計財科、人防辦
總支書記 孟連柱
全面負責黨務工作,主管黨建、組織、老幹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等項工作;在行政上協助局長搞好城鄉規劃、管理、建築設計、施工圖審查等項工作及安排的中心工作。
分管部門:規劃管理科、總工室、勘測規劃設計所、村鎮建設管理站、建築設計室、圖審中心
總支副書記 趙鳳琴
協助書記搞好黨建、精神文明、工青婦、計畫生育和信息、宣傳、通訊報導等項工作;協助局長做好機關後勤管理等項工作及安排的中心工作。
分管部門:後勤管理科、路燈管理所、東湖園林管理所
紀檢組長 賈潤萍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工作;協助局長做好行風“雙評”等項工作及安排的中心工作。
副局長 郝俊宏
協助局長分管重點工程建設、市政管理、防洪搶險、文藝宣傳等項工作及安排的中心工作。
分管部門: 市政公司、重點工程辦公室
副局長 任 克
協助局長分管建築市場、招標投標管理和工程預決算等項工作及安排的中心工作。
分管部門:建築市場、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工程預決算審查辦公室
副局長 王衛東
協助局長分管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工作;分管建設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建築節能與新型材料推廣套用工作;企業改制及安排的中心工作(執法包括建設行業、燃氣行業所屬執法範圍)。
分管部門:安保及綜合執法隊、建管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工程監理所、牆改中心、燃氣辦、所屬施工企業、液化石油氣公司
副局長 羅衛紅
協助局長分管園林綠化、公用事業管理,戶外廣告管理,愛國衛生、民兵武裝及安排的中心工作。
分管部門:人武部、煤氣服務站、廣告公司、污水處理廠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公文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
2、負責制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起草重要文稿,督查督辦重要事項。
3、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勞資、統計、職工繼續教育和培訓管理工作。
4、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
5、負責機關各類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
6、負責機關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機關保密和計畫生育工作。
8、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9、負責下屬單位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計畫財務科
1、負責編制機關年度財務收支預算。
2、負責管理機關各類經費、職工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專項基金。
3、負責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協助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會計控制制度。
4、負責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款的“收支兩條線”工作。
規劃管理科
1、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管線工程、戶外廣告設定的規劃管理,審批發放一書兩證。
2、負責縣城各項建設工程和管線工程的規劃驗線、驗收工作及管線綜合工作。
3、負責全縣測繪業的管理工作。
4、負責城市建設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負責審批縣城建築設計方案,並提供設計規劃條件。
6、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工作。
建設管理科
1、負責全縣建築業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知道全縣建設活動,規範建築市場。
2、負責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分包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市政及園林綠化企
業、工程監理。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管理。
3、負責審批發放《施工許可證》。
4、負責工程竣工驗收項目的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工程質量、行業勞動用工、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綜合評價和文明施工檢查工作。
重點工程辦公室
1、負責局承擔的各項重點工程的組織、協調和服務。
2、負責重點工程的立項、施工、質量等項管理工作。
3、負責協調處理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4、負責督促、檢查重點工程的按期完工。
建設志編纂志辦
負責收集整理全縣城鄉建設工作的有關資料,並纂寫成冊。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清徐縣城文源路西段4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