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機關物業辦

負責區屬經營性物業的租賃、維修及管理;(三) 負責處理物業的諮詢、投訴,並做好協調工作;(六) 負責對物業占有、使用、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八)

深圳市羅湖區機關物業辦是區政府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區直機關經營性物業的管理工作,對區直機關除辦公用房外的房產、招待所、門店等進行管理和監督,保證區直機關公有資產的安全、不流失和增殖。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 負責區屬經營性物業的租賃、維修及管理;
(三) 負責理順物業產權關係,完善物業產權手續;
(四) 加強物業管理,確保物業的安全、完整及收益的最大化;
(五) 負責處理物業的諮詢、投訴,並做好協調工作;
(六) 負責物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 負責對物業占有、使用、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 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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