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
(二)負責社會發展重要要素的總量平衡、整合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工作;參與規劃全區生產布局,協調資源開發、引導、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與和諧發展。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擬定區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綜合改革計畫及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參與制定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四)編制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審核上報屬於市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綜合協調市區重大建設項目;引導民間資本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五)負責區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和固本強基社區建設項目計畫。
(六)負責研究提出全區公共事業發展布局,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區人口機械增長年度計畫,負責人口入戶指標卡的管理。
(七)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審核區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建立政府概算資料庫。
(八)建立和完善鹽業管理、鹽業執法的聯絡協調機制,配合市鹽業辦(市鹽業行政執法大隊)在本轄區的鹽業執法工作。
(九)承擔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高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