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律師事務所

深圳寶安律師事務所,是經廣東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高起點|高標準的法律服務機構,我所內配備先進的辦公設備|系統的業務資料庫和網際網路通訊設施,辦公環境一流。

深圳寶安律師事務所,是經廣東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高起點|高標準的法律服務機構,我所內配備先進的辦公設備|系統的業務資料庫和網際網路通訊設施,辦公環境一流。
所內設有公司法務部|房地產部|保險法務部|金融法務部,智慧財產權部|民事法務部|刑事法務部等七個部門,分別提供民商事|刑事|房地產|公司|金融證券|智慧財產權|海事海商|行政及涉外法律事務。我所秉承“高效、勤勉、專業、盡責”的宗旨,“客戶至上”的原則,“追求卓越”的理念,以創辦一流律師事務所為目標,在所務建設方面,我所推行“公司化運作|專業化分工|規範化管理”的運作模式,形成利益|資源|管理和目標相統一的整體。本所注重發揮集體智慧,講求團結協作精神,以自身雄厚的實力,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成功地承辦了多起標的大|難度高的房地產|金融|借貸擔保|智慧財產權|高息攬存案件及大量外商投資|企業兼併|資產重組|股權轉讓等非訴訟法律事務,贏得了法庭內外及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
高素質的律師團隊和豐富的社會資源,是律師事務所能夠為客戶提供一流法律服務的前提和保障。我所不僅有著一支專業紮實|業務精湛|人力資源豐富的律師團隊,而且吸收了從事理論教學|專業造詣深的知名高校教授|專家|離任法官和政府公務員作為顧問,從而使得一些重大|複雜和疑難的業務獲得了有力的支持。我所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其他組織規避風險|創造業績的參謀和助手,是公民|自然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理想選擇。如果我們有幸能夠為您提供服務,您將感受到優質法律服務所創造的價值。我們期望與您的真誠合作從這裡開始。
歐律師:畢業於中山大學,一九九九年取得全國律師資格.現執業於深圳沙井律師事務所,中華全國律協會員,廣東省律協會員。執業十年來,本律師先後擔任十餘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從業以來潛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精通法律,通曉法理,諳熟公司企業運作,具有嫻熟的執業技巧和高超的實務處理手段,辦案經驗豐富,敬業|博學|穩重|歷練。秉承“高效、勤勉、專業、盡責”的宗旨,“客戶至上”的原則,“追求卓越”的理念,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專攻領域:擔任企業法律顧問,辦理公司法律事務|勞動爭議|智慧財產權|契約糾紛|債務糾紛|交通事故|房產糾紛|婚姻家庭,侵權案件,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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