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是在院長和主管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教學業務組織、協調、評估的教學管理職能機構。主要職責有:
一、組織擬訂全院教學工作計畫,負責制訂教學方面有關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並提出學院教學工作的發展規劃、專業設定及調整意見。
二、會同學生處擬訂年度本、專科招生計畫。
三、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本、專科教學計畫、各課程教學大綱及各種教學檔案。
四、負責組織制訂各專業實習計畫,並組織各系(專業)做好院內外實習基地的建設工作。
五、協助人事處做好全院教學編制核算工作。
六、負責全院本、專科課程教學質量的檢查、監督和評估工作,負責教學方面的評優工作。
七、負責提出院重點課程建設的建議及評選優秀課程等工作。
八、負責全院教學研究課題申報、立項及評獎工作。
九、負責全院學生的學籍管理,並負責全院培訓班、進修生等教學行政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院排課及課程考核的排定工作。
十一、負責英語四、六級考試和省計算機等級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十二、組織及參加各類學科競賽。
十三、負責全院教室的調度工作。
十四、負責全院教材建設及教材研究工作,負責全院教材的訂購、保管和發放工作。負責教學資料、講義的印刷工作。
十五、負責全院實踐教學、實驗教學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