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鼓勵價值

淨鼓勵價值

鼓勵價值是投資者在東道國的投資鼓勵之下所實際獲得的現金收益。各種投資措施都會影響到投資成本或投資收益,從而影響到投資利潤,所有的影響都可以表現為現金價值。投資鼓勵措施增加投資者的投資利潤(所增加的利潤價值即為鼓勵價值),投資限制措施減少投資者的投資利潤(所減少的利潤價值即為限制價值),鼓勵價值減去限制價值的差就是淨鼓勵價值。

具體套用

淨鼓勵價值在進行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的談判中,必須對各國投資措施所產生的效果及對投資者決策的影響進行審核。對一國所採取的投資措施需要從總體上對其淨鼓勵價值作衡量,對待各項具體投資上的投資措施也要以其淨鼓勵價值(效果)現在還未找到一項普遍被接受的尺度。在實際談判中,提出以出口實績要求作為其衡量的綜合工具的主張。

中國入關知識

淨鼓勵價值中國入關的歷史背景大體可以分為三個時期。一是從1947年到1948年,中國作為總協定原始締約國的時期;二是從1949年到1981年,中國與總協定中斷關係到開始恢復聯繫時期;三是從982年到1986年,中國以觀察員的身份多邊談判時期。到1986年7月,中國正式的提出關貿總協定締約國地位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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