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為類別
1.侵犯淘寶商標或其它權益
未經明確的授權,淘寶用戶在其會員名、阿里旺旺ID、店鋪名、店鋪介紹、商品名、商品介紹及/或其它與淘寶網相關的信息或其載體中,使用:
1.1 淘寶(或阿里巴巴集團或其旗下企業,下同)或其網站(包括其中的頻道、類目、空間等等及其分支)、產品、服務、活動、業務、技術等的名稱、商標、標識、域名、宣傳語、特徵性詞語、圖片、圖形、造型、形象、電話、地址等及/或其拼音、諧音、翻譯等;
1.2 淘寶的管理人員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諧音、翻譯等;
1.3 可能使他人誤以為該用戶與淘寶有某種關係(普通會員關係除外)的其它信息,包括與上述1.1和1.2兩項相近似的信息。
2.泄露他人信息
違反淘寶網關於網路信息的規定,在淘寶網及允許使用淘寶網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的其它網站上傳遞,發布展現的信息。
3.發布違法、違規信息
使用淘寶提供的信息溝通渠道,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的行為。
4.違規發布商品
存在商品違反《商品發布管理規則》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發布禁限商品(包括店鋪名或店鋪公告等淘寶網公開渠道中有禁限售商品信息),放錯類目,信用炒作商品,無圖片或者圖片不符合,重複鋪貨(與淘寶業務相關,經淘寶許可的除外)等。
5.欺詐
以非法獲利為目的,發布欺詐商品,通過拒絕使用支付寶、收款不發貨等不正當的手段,侵犯其它用戶權益的行為。
6.違規註冊
用戶通過軟體或非法渠道大批量惡意註冊淘寶賬號,擾亂淘寶秩序或加大網站系統平台負荷的行為。
7.炒作信用度
交易雙方以一方或雙方增加“會員積累信用”為目的,虛構交易事實或實施其它足以影響他人“會員積累信用”的行為。
8.成交不買
買、賣雙方在淘寶上成交後,買家無正當理由拒絕付款購買;或買家有非正常出價行為,已經或可能擾亂網站交易秩序的行為。
9.成交不賣
買、賣雙方在淘寶網上成交後,賣家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售的行為或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但實際沒有發貨,諸如:“無貨”,“調貨”等均不視為正當理由。
10.惡意評價
評價人以其本人或他人的名義所作的評價,其內容有違公序良俗,或淘寶認為不當;或評價人以損害被評價人利益(或謀求個人利益)為目的,通過誇大或捏造事實,對被評價人進行侮辱、誹謗、脅迫等(限於“差評”和“中評”)。
11.網上描述不符
指買、賣雙方在淘寶網上成交後,買家收到的商品與賣家發布該商品信息時的描述存在不符。
12.賣家拒絕使用支付寶買、賣雙方成交後,當買家要求使用支付寶付款時,而賣家拒絕使用支付寶。
13.收款不發貨
買、賣雙方在淘寶上使用支付寶成交後,交易狀態為“交易成功”,但實際並未履行發貨義務。
14.盜用賬戶
15.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包括所有違反淘寶《禁止及限制交易物品管理規則》內有關條款或《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16.賄賂
用戶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包括但不限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淘寶網相關規則的不正當利益)給予淘寶網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為。
17.其他違反法律、道德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其他違反法律(包括但不限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家政策)、道德及一般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行為。
處罰措施說明
若用戶違反淘寶網服務協定、支付寶服務協定或相關規則,淘寶有權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或中止、終止向用戶提供服務。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公示處罰、限制權力、處理商品信息、取消評價權利、凍結賬戶。
1.公示處罰
在會員信用名片、信用評價頁面等處,顯示“該會員被警告/監管/凍結X次”。
2.限制創建店鋪
限制用戶創建店鋪,並刪除已有店鋪,但保留原有商品信息。處罰執行完畢後,用戶方可創建店鋪。
3.限制傳送站內信
4.限制登錄淘寶網
5.限制發布商品信息
6.限制購買商品信息
7.限制登錄阿里旺旺
8.處理評價
8.1 取消雙方/單方評價權
取消該次投訴中雙方/被投訴方的評價權,即用戶無權對此次投訴所對應的交易做出評價。
8.2 刪除評價
並刪除該評價的積分。
8.3 掛起評價
將評價隱藏,使評價暫時不在淘寶網頁面顯示。評價積分失效。
8.4 生效評價
將掛起的評價生效,使評價在淘寶網頁面顯示。
9.處理評價積分
9.1 刪除評價積分
9.2 修改評價積分
修改評價積分,例如:記為-2分(扣2分)。
10.處理商品信息
10.1 下架所有未出價商品信息
對用戶發布的(沒有被買家出價或競拍)商品信息進行下架。下架指下架到倉庫中,用戶還可以對商品信息在倉庫中進行上架處理。
10.2 下架所有商品信息
對用戶所有的商品信息進行下架處理。下架指將用戶出售中的商品信息撤下,放到倉庫中,用戶還可以將倉庫中的商品信息再次發布。
10.3 刪除所有未出價商品信息
將用戶的未出價商品信息(未出價商品是指:出價次數為0的商品,賣家可以在“出售中的寶貝”查看到出價次數)進行刪除,用戶自己無法恢復該商品信息。
11.刪除店鋪
刪除店鋪,但保留原有商品信息。
12.關閉店鋪
店鋪被關閉,保留原有商品信息、原店鋪名稱和原店鋪域名。
13.強制退出消保,並半年內拒絕加入消保
14.刪除站內信
刪除被處罰人已傳送的站內信,站內信接收人的相應站內信也會被刪除。
15.凍結帳戶
凍結後該用戶可以登錄淘寶網,但限制發布商品信息、購買商品信息,下架用戶的所有商品信息,限制登錄阿里旺旺。
16.永久封號
封號後該用戶不能登錄淘寶網,刪除用戶對應的店鋪,刪除店主對應的線上商品。
記分說明
淘寶網用戶違規行為記分是為了記錄用戶在淘寶網違規行為的一種方式
1.記分周期
違規行為記分按每一自然年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2.記分標準
2.1違規記分扣滿12分,淘寶將對帳戶做凍結處理(不限制網站登錄),用戶需要進行淘寶考核。考核通過後,用戶的該凍結將被解除。
2.2 具體考核方法:用戶在 學習期後才可以參加淘寶的考核。2.3學習期的規定:學習期按記分周期內的凍結次數乘以3計算,例:首次凍結 1 x 3=3天,第二次凍結2x3=6天。
2.4如用戶在記分周期內未被扣滿12分,則下一自然年1月1日零時起記分清零(未凍結)。
每次違規淘寶扣除一定分值,扣除標準參照“記分標準”執行。
3.記分補充說明
3.1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違規行為,淘寶有權對用戶作永久封號處理,不做再學習和開通。
3.2扣分滿10分,已參加消費者保障服務的用戶將被強制退出。
記分標準
用戶違反本規則或淘寶其他規則的規定,淘寶有權對違規的具體商品信息和/或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刪除違規商品信息、違規內容等,同時,淘寶有權根據本規則的規定對用戶進行處罰。具體處罰見下表。
當用戶違反了同一違規類型的指定次數後(即表格中的最高違反次數),淘寶將對用戶做永久封號處理,不做再學習和開通。下表中最右側欄中說明了此類處罰的最高違反次數(淘寶有權對處罰進行記次)。
上述列舉未能窮盡的其他違反淘寶網服務協定或淘寶網相關規則的行為,依照淘寶網服務協定或淘寶網相關規則給予相應處理。
淘寶有權根據其獨立判斷,認定用戶的行為或者發布的信息是否違反本規則的規定,並有權依據本規則對用戶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