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下設行政、預防、防護和救助救急4個課,在漢城特別市、6個廣域市(相當於省級市)和9個道,共設16個消防本部(相當於中國的消防總隊)。共建有12個消防航空隊、4個消防艇隊、5所地方消防學校和144個消防署(相當於中國的消防支隊),消防署下轄747個消防派出所(相當於中國的消防中隊)、163個救助隊(擔負搶險救援任務)、1095個救護隊(擔負緊急救護任務)。
韓國消防員實行公務員制,設有消防總監、消防正監、消防監、消防正、消防警、消防尉、消防長、消防校、消防士等職銜,集救護、救災、救火於一身,消防隊伍布點多,裝備精良。
沿革
1946年~1948年:消防委員會、消防廳
1948年~1970年:內務部治安局消防課
1970年~1992年:內務部消防局
1992年~2004年:行政自治部消防局
2004年~:行政安全部消防防災廳
消防防災廳設立後,韓國全國250個地方政府中都設定了相應的消防災難管理部門,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消防災難管理體系。
職責
負責全國消防防災政策、法規的制定,協調各級消防防災機構開展工作。
消防防災廳設立的目標有五個,一是通過災難管理業務體系的一元化,強化政策審議和綜合調整職能;二是提高對災難預防的認識,強化預防投 資;三是強化救助、救急和現場演習等現 場應對體系;四是強化地方政府的災難管理職能及民間和官方的協助體系;五是確立為提高國民安全意識而進行的政策宣傳等預防活動體系。
機構設定
作為韓國災難管理的專門機構,消防防災廳由二長官、一室、四本部、22個組和3個下屬機關組成,其中廳本級有工作人員307名,下屬機關工作人員168名,共475名。
廳領導
消防防災廳廳長(下設長官發言人、災難狀況中心)
消防防災廳次長(下設企劃調整官)
廳內機構
管理支援課
預防安全局(預防計畫課、國民防衛課、設施安全課、特殊災難預防課)
消防政策局(消防政策課、消防制度課、防護課、救助急救課、消防產業課、火災調查室)
防災管理局(防災計畫課、重建支援課、災害減輕課、氣候變化應對課、地震防災課、災害保險室)
直屬單位
中央消防學校(朝鮮語:중앙소방학교)
國立防災教育研究院(朝鮮語:중앙민방위방재교육원)
中央119救助團(朝鮮語:중앙119구조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