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供銷社

海東地區供銷社主要職能

1、指導六縣完成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積極參與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興辦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培育和發展龍頭企業;以產權制度為重點,繼續深化企業改革,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和農畜產品購銷工作;狠抓供銷社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對專營、專賣商品的監督、檢查及管理。
2、完成地委、行署安排的中心工作。

領導班子及分工

主任:張秉才同志主持供銷社全盤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人事、財務、業務)工作。抓好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莊稼醫院、村級綜合服務站的創辦和鞏固、完善工作,大力創建農產品市場,建立現代流通服務體系,積極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農業生產資料工作。抓好農產品購銷工作。加強六縣供銷社職工隊伍建設,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加強農村實用技術和農產品經紀人培訓。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撰寫調研報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工作,聯繫紀檢組。做好與地區主管領導和省供銷社領導聯繫、匯報和請示工作。
副主任:李興賢同志協助主任抓好業務工作。抓好本單位的政治、業務學習。以產權制度改革為重點,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抓好供銷社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積極配合工商、質監、農業等部門做好農業生產
資料打假保春耕和供銷社農資商品質量自查自糾工作;加強對煙花爆竹市場的安全檢查和專營專賣商品的規範經營和管理工作。抓好六縣供銷社的項目建設工作,抓好本單位閒置資產管理、出租工作。做好六縣供銷社主任的聯繫、安排指導工作,深入基層調研,撰寫調研報告。抓好本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和本單位綜合治理及法制建設,做好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和“聯姻”幫扶村的幫扶工作。

內設機構、下屬機構職能

(一)地區供銷社內設1個職能科(室)
綜合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管理本級資金;組織、指導全區供銷社管理;承擔辦公室日常工作;匯總上報供銷社系統財務、統計報表;供銷社系統財務及社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海東地區供銷社系統下屬民和、樂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6個縣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全系統共有獨立核算單位55家,其中縣公司17家,基層供銷社38家,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25家(協會14家,專業社11家),村級綜合服務站60家,莊稼醫院54家,各類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9處。各類經營網點540個。在崗職工706人,離退休職工607人,資產總額11143.6萬元。地縣供銷社現有機關人員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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