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海峽城市群是繼海峽西岸經濟區提出要構建海峽西岸城市群後,首度突破海峽西岸的範疇,著眼兩岸而謀劃的大城市群—海峽城市群。海峽城市群,將成為繼環渤海區、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後的又一大城市群。
《海峽西岸城市群發展規劃》近日獲得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覆。
按照《規劃》,閩台兩地的交流在未來將依託台灣海峽橋隧通道等設施建設,加強閩台為主體的海峽地區交流,形成交通便捷、發展迅速的新經濟成長極和半日生活圈。我省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與台北、台中、高雄等城市的交流也將更加密切,隨之形成的“海峽城市群”將突破海峽西岸的範疇。
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復意見中指出,《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意見》的重大舉措,對促進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提升城市群綜合承載和輻射帶動能力,完善國家區域發展格局,促進海峽兩岸交流合作和共同繁榮,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指出,海西城市群總體上正向著加速城鎮化、沿海化和網路化的方向發展
《規劃》提出構建海峽城市群的戰略構想:落實國家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最佳化整合內部空間格局,聯動周邊省區,推進兩岸合作交流,逐步形成兩岸一體化發展的國際性城市群——“海峽城市群”,構築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區域”。
涉及城市
福建省:福州、廈門、寧德、南平、三明、龍巖、漳州、泉州、莆田
浙江省:溫州、衢州、麗水
江西省:上饒、贛州、鷹潭、撫州
廣東省:汕頭、潮州、揭陽、梅州
台灣省:台北、台中、高雄、基隆、台南、新竹、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