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行政服務中心

海安縣行政服務中心

海安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為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投資環境而建立的,是集行政許可與服務、組織與管理、服務與協調、信息與諮詢、投訴與監察等為一體的綜合服務機構。中心於2002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並對外服務,由管理層和視窗服務層組成,管理層內設辦公室、業務科和督查科,視窗服務層有45個部門和單位,辦理439個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共有120多名視窗工作人員。

機構簡介

中心實行陽光操作,建立政務公開機制。對所有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實行辦理部門等“六公開”,對服務對象實行首問負責制和一次性告知,定期考核評比,規範視窗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中心推行科學管理,力求高效運轉。對辦理的事項實行分類管理,所有辦件從受理到辦結都採用中心區域網路統一管理;中心堅持便民利民,不斷創新服務機制。設立了電子觸控螢幕、電子顯示屏、熱線諮詢電話、簡訊告知服務、政務公開欄等,及時向公眾和廣大服務對象發布和告知政情政務及各類事項辦理情況,設立綜合視窗、工作日大廳值班制,提供導辦引領服務,建立中心網頁,提供網上諮詢和各類表單下載等服務;中心建立嚴格的檢查監督機制,工作人員掛牌上崗,常年在中心設定意見箱、評議箱,開設網上投訴欄和主任信箱,廣開門路接受社會監督。中心竭誠為廣大服務對象提供熱情規範的服務,並隨時歡迎社會各界對中心的工作進行監督。

中心理念:寧可自己麻煩百次,不讓民眾麻煩一次。

中心運作模式:進一家門辦成、按承諾日辦結、蓋一個章辦好、收規定費辦完。

中心主要職責:1.代表縣政府履行行政許可服務等事項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2.負責指導鎮便民服務中心開展工作;3.負責對視窗的考核管理和重大事項的協調辦理;4.為各視窗開展業務提供後勤保障服務;5.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郵 編:226600。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1、承擔中心日常政務和有關事務的聯絡工作,負責對外公務接待。

2、參與中心的公文處理,負責收發、機要、保密、文印等工作,使用和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紹信。

3、負責中心工作計畫、報告、總結、規章制度等檔案材料的草擬。

4、負責對上級來文、來電提出擬辦意見,處理各級部門的來文抄件。

5、負責日常會議的會務準備、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6、負責進駐中心中介機構的管理。

7、做好中心的人事檔案管理、財務、物品採購、設施維修、衛生、綠化等後勤保障及相關考核工作。

8、做好中心黨、群團工作和各類文體活動組織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負責中心安全保衛工作,對中心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保全人員進行考核。

二、業務科

1、負責項目審批和辦證辦照過程中聯辦、聯審、聯檢、聯勘組織協調。

2、對縣政府重點實施工業項目實行跟蹤服務。

3、及時向中心領導提供或專題匯報特殊項目審批、重大協調事項的情況,對審批方式、審批程式提出改進意見。

4、負責指導各視窗業務和組織大廳總台服務工作,為服務對象提供諮詢。

5、負責視窗業務辦件考核管理工作。

6、負責對鄉鎮代理員、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工作。

7、負責收、退件管理工作。

8、受理各視窗的上報表格,做好統計、歸檔工作,及時提供領導所需的資料、數據信息,提出意見和建議。

9、參與中心服務內容、辦事程式、運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釋工作。

10、負責中心網頁、計算機房的管理和維護,為進入中心的單位提供區域網路相關的配套服務。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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