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物價局

海安縣物價局,國家的一個職能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草擬全縣價格管理的措施和辦法。
(二)承擔國家、省、市價格政策、改革方案及調控措施的組織和實施;按照國家、省、市價格改革的總體規劃和要求,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價格改革方案;提出全縣物價總水平控制目標建議及相應的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價格調節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和實施特殊情況下價格干預措施方面的有關工作;建立價格監測制度,負責全縣價格動態的監測,預測市場價格走勢,提出價格調控及相關經濟政策建議。
(四)指導、監督業務主管部門及鄉(鎮)的價格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價格管理,協調處理價格爭議。
(五)主管國家制定的商品價格和國家行政機關收費,並組織具體實施,提出相應的價格和收費調整建議。
(六)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範圍,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制定縣管價格和收費的作價原則、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發布價格信息,組織價格聽證;指導價格諮詢、價格認證和價格評估等工作。
(七)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價格壟斷、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八)依法組織指導全縣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黨組副書記 崔益俊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機關幹部考核與管理、產業培育、房屋徵收、創新突破性工作、辦公室工作。分管縣“三項”重點工作、項目服務建設工作。負責聯繫縣委、縣政府及省、市物價局。
黨組書記 吳曉明
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主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含各種創建)、民主法制建設、雙招雙引、部門形象建設(含主題教育、作風效能建設)、五城同創。分管組織、紀檢監察、雙擁濟困工作、收費管理科、成本監審科和相關創新工作。負責聯繫縣政協、縣紀委、監察局、組織部、財政局、科教文衛工作及縣相關考核部門。
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許仁樓
分管機關黨建、工會、信訪、綜治、老幹部工作、部門形象建設(含主題教育、作風效能建設)、雙招雙引、相關創新工作。分管檢查分局、價格舉報中心。負責聯繫縣人大、縣相關考核部門及第三產業。
副科職、黨組成員 季善明
分管文明機關創建、五城同創、計生、檔案、依法行政(含局檔案規範運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絲綢產業培育、行政服務中心物價視窗、機關考核、幫扶掛鈎村、相關創新工作,分管價格管理科、綜合科。負責聯繫縣“四辦”、縣網管中心、縣相關考核部門及第一產業。
副局長、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黃元成
分管房屋徵收、價格爭議調處、社會管理創新、價格宣傳、銀政企攜手攀新高活動、相關創新工作,分管價格認證中心。負責聯繫宣傳部、新聞媒體、縣相關考核部門及第二產業。
主任科員 唐傳能
借調縣大交通辦公室工作。
主任科員 章祥來
負責協助絲綢產業培育工作。
主任科員 梅廣銀、鄧瑞榮、劉伯喜
負責價格工作調研,協助做好中心工作。
副主任科員 何海元
負責價格工作調研,協助做好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一)價格管理科(綜合科與其合署)
承擔國家工農產品價格、房地產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和調控措施的具體實施工作;擬訂縣管工農產品價格調整的意見建議以及房地產價格的管理規定;管理與工農產品、房地產價格有關的收費;負責農村市場價格管理;指導、監督縣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基層的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工農產品、房地產價格爭議;負責對放開商品價格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及特殊情況下重要商品應急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協助物價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黨務政務工作;負責物價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督辦及行政後勤工作;管理、監督物價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負責物價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物價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起草價格管理行政措施;督查價格行政執法行為,承辦價格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擬訂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和價格改革計畫;承擔物價局機關政務信息工作。
(二)收費管理科
承擔國家行政機關收費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服務價格政策、改革方案和調控措施的具體實施,並提出相應調整建議;負責管理縣管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方法,核定收費標準,並負責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制度和年檢制度;擬定縣管服務價格水平和調整方案;負責對放開服務價格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減輕企業負擔和農民負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治理整頓行政事業單位亂收費問題;協調、處理收費及服務價格爭議;指導、監督縣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基層的收費管理工作。
(三)成本監審科
宣傳貫徹成本調查與監審的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工農產品成本調查、成本測算和成本審核等監審工作;負責定調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前期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負責對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分析、預測預警;負責城鄉價格監督管理網路建設。

直屬單位

1、物價檢查分局(價格舉報中心) 負責人:武元生
對價格行政越權行為、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行為、不執行政府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對價格壟斷、價格欺詐、低價傾銷、價格歧視、牟取暴利、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亂收費行為和強行服務收費行為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配合有關部門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牟取非法利潤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對拒絕按照規定提供價格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組織價格社會監督,開展以價格計量信得過為主要內容的信用單位活動,受理查辦價格和收費舉報。
價格監督和處罰的程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價格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執行。
價格舉報中心的職責:受理舉報人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以及上級機關交辦和其他部門轉辦的價格舉報件;移送、轉送價格舉報件;按照規定對價格舉報件進行調查或者處理;督辦價格舉報件;辦理價格舉報的其他有關事宜。
2、價格認證中心 負責人:陳希
依據國務院《關於規範價格鑑證機構管理意見》(國清[2000]3號)和《江蘇省涉案財產價格鑑證管理條例》(省政府第184號令),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行政執法所涉及的需要進行價格鑑證的各類資產的價格,實施客觀、公正、準確的鑑定和認證;接受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委託,對生產經營、契約簽訂、抵押質押、理賠索賠、實物應稅、財產分割、清產核資、經濟糾紛、司法公證中,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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