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海南省政協(政協海南省委員會),成立於 1988 年 8 月 22 日。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每屆任期 5 年,現為第五屆。
政協海南省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組成,其候選人從政協委員中產生,由參加政協海南省委員會的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協商提名,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委員會主席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席、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政協海南省委員會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
政協海南省第一屆委員會 (1988 年 8 月 22 日至 1993 年 1 月 29 日)
工作部門
政協海南省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提案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港澳台僑外事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等八個專門委員會及辦公廳、研究室兩個廳級綜合辦事機構,在常務委員會和主席會議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 1 人,專職副主任 1 人、副主任若干人。專門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辦公廳下設秘書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研究室(副廳級)下設綜合處、信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