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愛心協會

第一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海南大學愛心協會是由理工學院於1997年4月13日發起成立的公益服務類的校級學生社團組織。自協會成立以來, 在海南大學團委及學生社團聯合會的領導下, 日益壯大, 連續兩年被評為海南大學“十佳社團標兵”,且於今年獲得“全國百家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愛心協會已經步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愛協的活動簡介
我們既有各種定期活動,也有各種常規活動及特色活動、精品活動等,不僅活動內容多樣,而且活動形式也豐富多彩。定期活動主要是每周六晚的手語培訓和每個周日上午的志願服務海口市社會福利院;而常規活動主要是針對一些特殊人群及貧困地區,像各種義賣義演活動、捐贈活動以及對特殊人群的探望和慰問等;對於特色活動,主要是我們的下鄉活動和各種社會調查活動,其中,我們的下鄉活動針對的是麻風病康復村及海南偏遠地區的貧困國小,活動內容體現在利用假期下鄉慰問麻風病康復村的老人及下鄉支教等;我們的精品活動體現在不定期的聯合海南省各高校的各兄弟協會及社會公益組織,舉行各類大小的公益活動,帶動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進步,為需要幫助的人尋找到愛的港灣。
愛協的機構及規模狀
現在的愛心協會已具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協會現設有辦公部、財務部、策劃部、通訊部、外聯部、文娛部、宣傳部、科服部八個部門。
愛心協會的規模也從最初建立的幾名會員,發展到現在每屆新增會員500餘名,一躍成為海南大學目前規模最大的學生社團組織。在制度建設方面,不斷總結經驗,努力開拓,制定出了一套適合協會發展的協會章程、辦公室管理制度及財務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愛協的“人脈”
從協會建立以來,愛心協會就逐步與海口市社會福利院、海口市培智學校建立了長期互助共建關係。除此之外,也經常得到了一些社會公益團體指導和幫助,並時常性進行友好合作,諸如,省紅十字會、省殘疾人聯合會、省特殊教育學校、市肢體殘疾人協會、志願海南愛心社等,協會經常在這些團體的協助下到校外參加一些公益活動,極大地擴展了協會在海南地區乃至全國的影響力,為協會的更進一步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愛協的榮譽
愛心協會在十年中共九次獲得校級“十佳精品”社團的稱號,不但在二零零八和二零零九年的“十佳社團”評選中連續兩年獲得“十佳社團標兵”榮譽稱號,而且,在今年獲得“全國百家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是海南省唯一一個獲得全國獎項的學生社團組織,成為愛心協會發展史上的里程碑,標誌著愛協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歷史階段。
除此之外,愛心協會還獲得“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會”榮譽證書、世界新七大奇蹟評選“最佳組織單位” 、“文明辦公室”等榮譽稱號。
愛的召喚
有人說愛心是一陣清風,為社會公益事業吹來一陣涼爽;有人說愛心是一股清泉,為需要幫助的人帶來甘甜。但愛心更是一種堅持,一種信念。愛心協會也一定會一如既往地堅持著她的信念走向明天,走向未來。用一顆真誠的心撒播愛的種子,用點滴細微的行動奉獻自己的愛,更好地去服務同學,服務社會。
傳說,當潘多拉的盒子被打開時,醜惡便降臨人間;當天使展開潔白的雙翅時,善良與愛心便會飛落人間。當越來越多的天使張開雙翅時, 潘多拉魔盒的魔法定將自動消失。做一個美麗的天使吧, 在愛的天空下綻放愛的五彩繽紛! 將愛發揚光大, 讓世界充滿愛!
海南大學愛心協會章程
海南大學愛心協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學校黨政和共青團組織的正確領導下,本著“全心全意,真誠奉獻”的宗旨,加強協會建設,倡導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保證會員行使民主權利。不斷完善協會內部的各種制度,多辦實事,切實維護會員的利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海南大學愛心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是共青團海南大學委員會直接領導下、海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管理下的一個公益類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認真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倡導社會道德風尚,發揚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精神,宣傳、鼓勵愛心行動,聯絡社會公眾扶貧濟困,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和社區服務活動,在人與人之間架起一座愛的橋樑,為促進海南大學學生的成長和成才以及社會主義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而貢獻力量。
第四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真誠奉獻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協會實行會長責任制,重大決策由全體幹部會議表決通過。
第六條 負責人會長產生辦法:會長必須在本協會內有較大的影響力, 對公益活動有實際的組織經驗,由領導小組提名,領導小組由會長和各部門部長及副部長組成。並經領導小組討論,委任其擔任本協會下一屆會長。
第七條 會長職權:
(1)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
(2)主持本協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3)提出各部門負責人及成員的聘用意見,交領導小組決定;
(4)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八條 副會長職權:會長缺席,由副會長代為行使會長職責。
第九條 本協會下設辦公部,宣傳部,外聯部,文娛部,財務部,策劃部,通訊部,科技服務部等八個部門。各部門分設正副部長各一名,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第十條 組織內部各部門職能如下:
辦公部:負責對日常檔案的起草和收集整理,及時對協會的活動進行總結,協調協會內部各部門的工作;
財務部:負責對協會資金進出進行記錄和管理工作;
宣傳部:負責對協會的各項活動進行版塊、海報等形式的宣傳;
文娛部:負責協會各類節目的組織和編排演出工作;
策劃部: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策劃工作;
外聯部:負責協調協會與各高校愛心志願者協會的組織和交流活動及協會的對外聯繫工作;
通訊部:負責把協會的活動通知傳達給各個會員,並及時收集會員的反饋意見;
科技服務部:負責服務於協會全體會員,並組織校內外各項勤工助學工作及網路宣傳工作;
第十一條 部長職責:
(1)各部實行部長負責制;
(2)部長向會長及時匯報各項工作;
(3)制定各階段部門的工作方案;
(4)處理本部門各項日常工作;
(5)配合其他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本協會特聘請校內指導老師及校外指導老師各一名。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三條 凡在海南大學註冊的全體師生有意奉獻一片愛心,志願參加愛心活動,承認本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四條 會員資格:
(1)承認並擁護本協會章程;
(2)個人素質較高,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敬老扶幼,關心病殘,起到文明建設的表率作用;
(4)有志無私奉獻,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五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以下各項權利:
(1)在本協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對本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提案權
(3)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當會員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要求本協會予以保護的權利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六條 本協會會員應盡下列各項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維護本協會聲譽和利益,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支持本協會的工作
(2)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文明禮貌,關心他人,樂於奉獻
第十七條 本協會會員入會宣誓詞:
我志願加入海南大學愛心協會,自覺遵守協會的章程,自覺維護協會的形象,本著“全心全意,真誠奉獻”的宗旨,堅持弘揚“博愛、奉獻”的精神,自覺履行會員的義務,為關愛周邊的生命,幫助周邊的困苦,促進周邊的友誼,作出自己的貢獻,用真情和愛心聚集起周圍的人,齊心協力、再接再厲,共同創造美好的明天!
第十八條 本協會會員評優制度:
(一)評優條件:
1、是協會會員,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
2、熱愛協會活動,在協會會員中起表率作用、發揮模範帶頭作用,能夠帶領其他會員作出貢獻
3、積極參加會員志願服務活動,考勤成績優良
4、積極為協會的發展獻策獻力,並有突出表現
(二)評優時間和比例:
1、時間:每年評優一次,與黨員民主評議、年終工作總結、目標考核結合進行。
2、比例:評優人員人數控制在新一屆會員總數的5%以內
(三)評優方法與步驟:
實行工作考核、活動出勤、領導小組推薦、主席團審定的辦法
(四)具體步驟:
1、作好個人年度總結基礎上,結合民主評議會員一併進行推選
2、由主席團審批評定優秀成員名單
(五)獎勵:
評定為“優秀幹部”“優秀會員”由主席團正式行文表彰,並頒發證書和獎品
第十九條 本協會會員懲罰制度:
(一)批評:
參加協會活動時經常無故遲到、早退,甚至缺場
(二) 警告:
1、不服從管理,不尊重或頂撞其他會員及幹部。
2、違反學校任何一個的規章制度
(三)嚴重警告:
1、故意損壞協會公共財物
2、惡意中傷會友、損害協會形象
(四) 開除會籍、註銷會員證:
1、一個年度未參加協會的任何活動
2、不承認協會的章程及任何一個規章制度
3、以協會名義進行任何以贏利性為目的的活動,並對協會的聲譽造成一定損害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七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所獲得的資助或贊助;
(3)團委社團活動經費的劃撥;
第十八條 本協會經費基本用於宣傳、表獎、資助和辦公等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九條 本協會的會費全部上交于海南大學社團聯合會統一管理;
第二十條 本協會定期召開全體會員大會,對財務進行制度化、公開化;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海南大學愛心協會所有;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共青團海南大學委員會核准之日起生效。
海南大學愛心協會
199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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