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公共實驗中心的成立,是海南大學充分重視本科教學、“建一流學科,辦特色大學,向‘211’目標邁進”、推進海南大學向教學研究型大學轉型的重大舉措。建築投資2000多萬元、建築面積11000多平方米的公共實驗中心大樓2004年12月竣工,2005年2月投入使用,該樓一區主要用於設定分析測試中心和生物技術實驗中心,二區主要用於設定基礎教學實驗室。分析測試中心和生物技術中心已投入3500萬元購置核磁共振等一批大型儀器設備;基礎實驗教學中心現有固定資產400多萬元。分析測試中心和生物技術實驗中心是海南大學重要的科學研究平台,它將為全校科研人員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同時面向全社會開放,接受科研任務,委託博士、碩士生論文實驗,進行聯合攻關,並將為相關專業本科生開設儀器分析等有關課程;基礎實驗教學中心現有大學物理等10個分實驗室,承擔全校基礎實驗課的教學任務,為本科生提供完善的實驗條件,對提高本科實驗教學水平將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多媒體教室管理中心擁有多媒體教室37間,6525個座位,為全校師生提供全天候的服務。
公共實驗中心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優秀團隊建設,創造充分發揮人才創新潛能、利於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和條件,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全體教職工精誠合作,開拓創新,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公共實驗中心將成為海南省規模最大、設備一流、管理先進、擁有一批高素質人才的面向社會的實驗教學和公共服務的平台。
課程介紹
公共實驗中心籌建於 2004 年 6 月, 2005 年 2 月正式運作,下設分析測試中心、生物技術實驗中心、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多媒體教室管理中心四個基元單位。管理規定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學生實驗守則一、 遵守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遵守教學紀律。服從指導,認真實驗。愛護公物,注意安全。文明禮貌,清潔衛生。
二、 進入實驗室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三、 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指導書,必須以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進行實驗,認真測定數據,不得草率從事,不得抄襲臆造,要按時送交實驗報告。
四、 服從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否則造成儀器設備事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罰。
五、 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不得自行處理。
六、 實驗完畢後,應將儀器設備、工具歸還並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經指導老師同意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實驗人員工作職責
一、 工作範圍
1 根據各任課教師要求,認真做好每學期的實驗計畫安排。
2 制定購置設備和正常實驗的易耗物品(如藥品、試劑、實驗材料等)的計畫。
3 協助任課教師做好實驗課的各個環節工作。
4 經常性地進行常規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5 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借還登記工作。
6 經常性地打掃衛生,保持實驗室整潔。
7 下班後要關窗、關電、關水、颱風前做好防風工作。
8 做好防盜工作,出現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9· 做好防火安全措施,定期檢查防火設備。
二、 工作紀律
1 實驗室工作人員實行坐班制。
2 上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3 上班時間不隨意離開崗位。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儀器設備管理規定
一、 儀器設備為國家所有資產,不得私自拿離實驗室。
二、 教師、學生確實需要借出儀器設備,經領導同意後按規定辦理借還登記手續。
三、 大型及精密儀器設備,未經允許,請不要隨意挪動。
四、 實驗室各種設備應分門別類擺放整齊,以保持儀器設備的整潔。、
五、 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維護及保養,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好可有狀態
六、 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七、 根據輕重緩急的原則,制度本室建設規劃和設備購置計畫。
八、 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帳、卡,堅持清產核資,做到帳、物、卡相符。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儀器設備借還登記規定
一、 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借出,若確實需要借出的,經領導同意後,應辦理借還登記手續。
二、 借還時,應登記儀器設備的名稱、規格、數量、廠家、及其他附屬檔案件數。
三、 借還時,應登記所借儀器設備好壞情況。
四、在規定時間內,應及時歸還。
五、 對於儀器設備在所借期間被損壞的,或超過借用期末還者,將受到一定的賠償和處罰。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實驗室安全措施
一、 提高全體教師防火意識,配合保衛處定期進行防火常識培訓及滅火演習。
二、 防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定點擺放,人人會用。發現不合格防火器材要及時更換。
三、 專人保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杜絕事故隱患。
四、 電器設備要按規程操作。
五、 一旦發生火情,現場人員必須及時採取措施控制火勢蔓延,並迅速報警。
六、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抓好防盜措施,離開實驗室時必須關好門窗,對存放貴重儀器設備及藥品的房間,必須附加防盜門窗,並由專人掌管門鑰匙。
七、 颱風季節要特別注意防風,注意颱風警報,提早關好門窗水電。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藥品試劑管理規定
一、藥品試劑請不要隨意拿出準備室。
二、嚴格按實驗要求,正確使用不同規格檔次的化學藥品 (優質純、分析純、化學純)。
三、請不要隨意撕掉、改寫或污損標籤。
四、儘可能節約實驗用藥及試劑,對於貴重藥品要有回收。
五、藥品試劑用後應及時放回原處,擺放整齊。
六、危險化學藥品、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劇毒藥品應雙人雙鎖、專人專櫃進行管理。
七、藥品用完後應及時再購,作為備用。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實驗室開放管理規定
一、 鼓勵支持學生課餘時間參加開放式實驗教學、科研和各類有益的實驗活動。
二、 實驗室開放內容要貫徹因材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根據不同層次的學生和要求,確定開放內容,提倡學生自擬實驗課題。
三 、學生在進入實驗室前,應按規定預先向實驗室報名登記。
四 、學生在進入開放實驗室前應閱讀與實驗內容有關的文獻資料,準備好實驗實施方案,做好有關實驗準備工作。
五 、學生進入開放實驗室,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損壞儀器設備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賠償。
六、 學生在實驗項目完成後,應及時向實驗室提交實驗報告或論文等實驗結果。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一、 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均應賠償
二、 發生儀器設備損壞丟失時,必須立即報告。
三、 對儀器設備損壞丟失事故幾處理情況,要填寫《儀器設備損壞丟失事故報告單》。
四、 損壞丟失儀器的賠償價值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 發生的責任事故,屬幾個人共同負責的,根據個人責任的大小和認識表現,分別予以適當的批評和處分,分但賠償費。
六、 賠償費的繳交,根據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基礎實驗教學中心科研材料、易耗品、低值品的管理辦法
一、本辦法管理範圍的物品,是指教學、科研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物資 。
二、實驗室結合物品庫存數額和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資料,編制物品購置計畫,經中心領導批准後執行
三、購回的物品必須及時認真驗收,辦理入庫手續。
三、庫房物品的保管應該科學化,做到定位存放、零整分開、從放有序、帳物對號。
四、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險物品的管理,按相應的管理制度進行執行。
五、科研材料、易耗品、低值品要科學管理,防止積壓浪費,保證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實驗室結合物品庫存數額和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資料,編制物品購置計畫,經中心領導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