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部署
2018年10月15日,浙江省委十四屆四次全會傳達學習《浙江省機構改革方案》,研究了貫徹落實意見 。
2018年10月23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對推進機構改革作了動員部署,標誌著浙江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省委書記車俊作動員講話,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和對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化機構改革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重要政治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握政策標準、緊盯時間節點、抓住關鍵環節,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有組織、有紀律、有步驟推進,確保高質量完成機構改革任務 。
方案內容
一、深化機構改革的重大意義和現實緊迫性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這次改革強化了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最高政治原則,大力度改革機構設定和調整職能配置,更加科學地明晰了黨政軍群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機構與機構之間、政府與市場和社會之間的治理邊界,是一次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魄力、勇氣和擔當,彰顯了將改革進行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浙江是中國革命紅船起航地、改革開放先行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萌發地。近年來,我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動各領域改革,形成了改革發展的新優勢,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取得了明顯成效。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必須下決心破解全省機構職能體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此為契機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蘊含的理念、方法、作風全面體現到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中去,進一步激發改革闖勁、拼勁、幹勁、韌勁,爭當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排頭兵。
二、深化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
深化機構改革,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最佳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
深化機構改革,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乾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勇立潮頭方顯擔當”要求,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省市縣主要機構設定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統籌省市縣鄉各層級、黨政群各領域改革,最佳化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充分發揮法治規範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強化法治,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結合浙江實際,因地制宜,大膽探索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再創體制機制新優勢,為推進“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加快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水平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三、我省機構改革的主要特點
總的來看,我省這次機構改革具有六個方面的鮮明特點:
一是始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作為這次機構改革的政治主題和首要任務,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從體制機制上對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作出制度安排,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二是全面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基本原則。這次機構改革,著眼於回應人民需要、反映人民意願、保障人民權益、增加人民福祉,把更加重視民生和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擺到突出位置,在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服務、生態環保、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領域組建了一批新機構,充實最佳化了新職能,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更好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
三是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要求。學深吃透中央精神,嚴格與中央要求對標對表,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中央明確的改革任務,不折不扣完成各項規定動作。省市縣各級黨政機構設定總體上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基本對應,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
四是充分體現浙江的省情和特色。在中央改革大框架內,既堅持原則、又體現創新,結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數據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基層治理四平台”等方面的改革實踐,積極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機構設定,做到既充分體現中央戰略意圖,又反映地方需求和特色,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五是堅持做到“五個統籌”。堅持把所有機構改革放到一個大盤子裡統籌謀劃、一同部署、整體推進,做到原則和特色統籌,黨政軍群改革和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統籌,省市縣鄉改革統籌,機構改革方案與部門“三定”統籌,機構改革方案制定與領導班子配備統籌。
六是凸顯最佳化協同高效原則。把推進機構職能最佳化協同高效作為著力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在轉變職能、理順關係、推動流程最佳化再造上下功夫。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領域、瞄準關鍵環節,綜合設定機構,強化職能有機統一,著力解決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推諉扯皮等問題,實現機構和職能配置科學合理、權責一致,有統有分、有主有次,履職到位、流程暢通。
四、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情況
機構改革後,共設定省級黨政機構60個,其中省委機構18個,省政府機構42個。省委職能部門和省政府組成部門在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上,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基本對應。同時,適應浙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機構限額內因地制宜設定了部分機構,最佳化調整一些領域的機構職能。
(一)對應中央和國家機關調整設定的黨政機構和職能:
省委機構改革,主要是著眼健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完善省委機構職能。在建立健全和最佳化省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方面,組建省監察委員會、省委審計委員會、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改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省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委財經委員會、省委國家安全委員會、省委外事工作委員會。在加強省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方面,省委組織部歸口管理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省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省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
省政府機構改革,主要是著眼轉變政府職能,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機構職能最佳化和調整。組建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應急管理廳和重新組建省司法廳等省政府組成部門,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醫療保障局等省政府直屬機構,進一步最佳化省審計廳職責,組建省林業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配合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
(二)突出浙江特色、因地制宜設定的機構和職能:
一是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最多跑一次”改革作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民眾的普遍讚譽,已經成為浙江改革最亮的金字招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專門聽取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調研報告,“最多跑一次”被寫入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這次機構改革,對應中央改革任務要求,將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並單獨設定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劃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牽頭協調職責,對外加掛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牌子,目的就是為了加強省委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領導和統一部署,突出改革強省工作導向,彰顯把改革進行到底的決心和定力,強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力量,繼續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統籌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積極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政務環境最優、民眾和企業獲得感最強的省份,不斷放大“最多跑一次”改革對全面深化改革的牽引作用。
二是組建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按照黨的十九大關於發展大數據、建設數字中國和智慧社會、提高社會治理智慧型化水平的部署要求,組建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負責推進政府數位化轉型和大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通過組建這一機構,進一步加強網際網路與政務服務的深度融合,統籌管理公共數據資源和電子政務,推進政府信息資源整合利用,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進一步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數字浙江建設。
三是組建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我省於2015年全面推進了城鄉統籌的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在市縣組建綜合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21個領域基層發生頻率較高、與人民民眾日常生產生活關係密切、多頭重複交叉執法問題比較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的行政執法職權。這項改革探索走在全國前列,中央高度關注。這次機構改革,除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整合組建五個領域執法隊伍外,專門組建了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以更大力度推進全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解決部門專業行政執法及綜合行政執法中出現的重要問題,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
四是最佳化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國防科技工業是軍民融合發展的重點領域,是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需要。這次機構改革,將國防科技工業綜合協調與管理相關職責,劃入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加掛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著力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五是改革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統籌全省各類自然資源的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加強包括海洋資源、森林資源等在內的自然資源管理,組建省自然資源廳,加掛省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省海洋與漁業局、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同時,整合組建省林業局,作為省自然資源廳的部門管理機構,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
五、省政府機構設定情況
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4個,組成部門有: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學技術廳、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審計廳、省政府外事辦公室。
省政府直屬特設機構1個: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省政府直屬機構10個: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廣播電視局、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省醫療保障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政府研究室。
其中,省政府辦公廳掛省政府參事室牌子;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掛省中小企業局牌子;省自然資源廳掛省海洋局牌子;省政府外事辦公室掛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省知識產權局牌子;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掛省民防局牌子。
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7個: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能源局、省監獄管理局、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省林業局、省文物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組建和最佳化職責的省政府機構具體情況:
組建省自然資源廳。將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省水利廳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林業廳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海洋港口發展委員會的海洋港口岸線統籌管理職責,省測繪與地理信息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加掛省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局。
組建省生態環境廳。將省環境保護廳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省水利廳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省農業廳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省海洋與漁業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等整合,組建省生態環境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環境保護廳。
組建省農業農村廳。將省委省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農業廳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省財政廳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的農田整治項目、省水利廳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省海洋與漁業局的漁業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省農業農村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委省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承擔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不再保留省農業廳和單設的省委省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將省文化廳、省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文物局改為省文化和旅遊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遊局。
組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民政廳承擔的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保留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不再保留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將省民政廳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組建省應急管理廳。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減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省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省林業廳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省防台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省減災委員會等有關職責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組建省政府外事辦公室。在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職責基礎上組建省政府外事辦公室,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保留省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專利行政執法指導職責,省商務廳的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反壟斷等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加掛省知識產權局牌子。組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的副廳級機構。保留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組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將省政府直屬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商務廳的融資租賃、典當、商業保理監管職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融資擔保監管職責,省農業廳的從事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職責,以及相應的風險處置職責等整合,組建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對外保留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組建省廣播電視局。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播電視管理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省廣播電視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不再保留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組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將省糧食局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能源局等部門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不再保留省糧食局。
組建省醫療保障局。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藥械集中採購和監督管理有關職責,省民政廳的醫療救助職責,省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醫療保障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重新組建省科學技術廳。將省科學技術廳的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科學技術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重新組建省司法廳。將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最佳化省審計廳職責。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省財政廳的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職責,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職責以及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會等職責劃入省審計廳。
組建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將省政府辦公廳的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及政府入口網站建設管理職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電子政務發展、政務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職責等整合,組建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作為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
組建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辦公室。劃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承擔的綜合行政執法指導職責,作為省司法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
組建省林業局。將省林業廳的職責,以及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省林業局,作為省自然資源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不再保留省林業廳。
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委和省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不再保留省地方稅務局。
六、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改革
省人大方面:整合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委員會的相關職責,組建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為省人大專門委員會。將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
省政協方面:將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更名為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省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更名為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省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省政協科技教育委員會更名為省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不再保留省政協文化衛生體育委員會。
群團組織方面: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按照增強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的要求,進一步最佳化群團組織機構設定和職責。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探索群團組織機關綜合性設定。堅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層,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更好適應基層和民眾需要,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事業單位方面: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範圍,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除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結合黨政機構調整,撤併整合職責相近、設定重複分散、規模過小的事業單位,同步劃轉涉改部門所屬相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理順同主管部門的關係,逐步推進管辦分離,強化公益屬性;主要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最佳化職責和人員結構,同機關統籌管理。
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進一步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全面實現“一窗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推進各類政務服務事項向行政服務中心全進駐,加強便民服務網點建設,推進服務事項標準化,實現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100%全覆蓋。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務領域延伸,提升醫療衛生、教育和水電氣等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強化浙江政務服務網功能,加快部門和地方辦事系統對接和數據歸集工作,全力打破信息孤島,構建一體聯動、一網通辦的線上線下政務服務體系。進一步簡化投資審批和商事登記流程,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制定發布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跑一次”負面清單,著力打好標準地、承諾制、中介提速、代辦制、區域評價、流程最佳化等改革組合拳,實現一般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前審批最多100天;聯動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證照聯辦,減少涉企證照事項,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實現常態化企業開辦4個工作日內完成。進一步創新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動執法監管“一次到位”。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智慧監管、審慎監管、信用監管等舉措,著力構建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後管處罰、信用管終身的監管體系。
八、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落實中央專項部署,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五個領域執法隊伍。加大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力度,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轉變省級部門執法職能,省級部門原則上不設專門的執法隊伍。行政執法職能主要由市縣兩級承擔,設區市和市轄區只設一個執法層級,強化市縣行政執法職責。健全完善縣鄉行政執法統籌指揮機制,更大範圍融合基層執法力量,在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管系統,實現監管信息共享、平台工具共用、部門執法協同、違法失信共管,提升監管執法水平。
九、穩妥有序推進機構改革組織實施
全面貫徹落實“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原則,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關係,對照時間表和路線圖,有組織、有紀律、有步驟推進機構改革組織實施,不講條件、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開口子,確保機構、職責、隊伍按照改革要求及時調整到位,高質量完成改革任務。
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後,迅速組織開展新部門組建、人員轉隸和“三定”規定製定等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調整落實到位。市縣機構改革與省級機構改革相銜接,市縣機構改革方案報省委批准後組織實施,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人事變動
2018年10月23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經審議表決,決定:
張耕任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廳長;
黃志平任浙江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方敏任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林健東任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褚子育任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廳長;
張平任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林雲舉任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廳長;
凌志峰任浙江省應急管理廳廳長;
金永輝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領導分工調整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領導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浙江省機構改革方案》,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並報省委同意,現將省政府領導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袁家軍(省長)領導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政、審計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諮詢委。
馮飛(常務副省長)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統計、稅務、機關事務、能源、大數據發展管理、林業、軍民融合發展、人民武裝、駐外辦事處、政務公開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參事室)、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省應急管理廳、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局、省政府研究室、省發展規劃研究院、省政府駐京辦、省政府駐滬辦、省大數據局、省地勘局、省能源局、省林業局。
聯繫省軍區、省監委、浙江省稅務局、武警浙江省總隊、省預備役師、財政部浙江專員辦、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省電力公司、浙江能源監管辦。
朱從玖(副省長)負責商務、外事、國有資產監管、金融、口岸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務廳、省外辦(省港澳辦)、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金融辦)。
聯繫省台辦、省僑聯、省台聯、省貿促會,各民主黨派,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浙江證監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各政策性銀行。
王雙全(副省長)主持省公安廳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省綜合執法辦。
聯繫省信訪局、省民宗委、省國家安全廳、省法院、省檢察院。
高興夫(副省長)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科學技術、綜合交通運輸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經信廳(省中小企業局)、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清華長三角研究院、之江實驗室。
聯繫省科協、省工商聯、浙江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菸草專賣局、民航浙江安全監管局、杭州鐵路辦事處、省手工業聯社。
成岳沖(副省長)負責教育、衛生健康、體育、醫療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醫保局。
聯繫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電局、省文物局、省社科聯、省文聯、省作協、省紅十字會。
王文序(副省長)負責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藥品監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藥監局。
聯繫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關工委。
彭佳學(副省長)負責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糧食和物資儲備、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物資局、省人防辦(省民防局)、省農科院。
聯繫省供銷社、省地震局、省氣象局。
陳偉俊(副省長)不作分工。
陳新(省政府秘書長)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領導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參事室)。
協助省長處理財政、審計方面工作。聯繫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政府研究室、省諮詢委、省政府駐京辦、省政府駐滬辦。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