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服務
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依託滙豐貴金屬交易市場的貴金屬電子交易平台,為各類貴金屬投資者提供貴金屬(白銀、鉑金、鈀金)投資諮詢服務、掛牌現貨零售、批發與回購及貴金屬掛牌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為確保投資者的交易資金安全,交易資金由中國建設銀行第三方存管;投資者均可雙向靈活的交易、交易價格與國際接軌、實行全天22小時的超長交易時間。企業實力
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憑著管理團隊多年的貴金屬經營實力、豐富的資金管理經驗與專業的風險控制能力、專業化的管理團隊、人性化的服務體系,為投資者創造良好的貴金屬現貨交易環境;為合作夥伴及投資者提供財富積累的基石。企業產品
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推出實物貴金屬(白銀)投資,面向投資者開展基於標的銀條的“賣出+ 回購”業務,稱為“滙豐銀”。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推出的“實物貴金屬投資條”延遲交收交易——“滙豐銀”的特點:
1、全國唯一採用近24小時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2、全國唯一採用國際同步報價的金融衍生品;
3、全國保證金利用率最高的金融衍生品;
4、全國唯一採用做市商交易機制進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5、客戶資金由銀行進行第三方託管;
6、T+0交易,可即時買賣;
7、交易費用低;
8、雙向交易,可以做多做空。
相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蘭溪滙豐貴金屬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的白銀交易行為,維護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會員、營業部是指根據白銀等貴金屬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蘭溪滙豐貴金屬交易市場會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交易市場審核批准,從事白銀等貴金屬交易活動的特許白銀交易商。
第二章 產品標準及報價
第四條 滙豐貴交易所推出實物白銀投資產品,成色為AG9999,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4135—2002,方可用於交割,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保證一定現貨存量並承諾對售出白銀產品進行回購。第五條 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推出的實物白銀投資產品,必須具有以下要素:白銀產品編碼、生產廠商標識和營業部的君正貴金屬品牌名稱,交易市場將根據市場情況適時推出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交易產品。
第六條 報價原則:交易市場以倫敦現貨白銀市場價格為基礎,綜合國內白銀市場價格及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美元基準匯率,連續報出現貨白銀的人民幣中間指導價。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根據交易市場點差管理辦法,在交易市場中間指導價的基礎上,報出買入價及賣出價。
第七條 報價單位:人民幣元/千克,報價保留到元的整數位。
第八條 報價時間:每周一至周六開市(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具體開市、休市時間以交易市場通知為準。
第三章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主要有自助委託和電話委託兩種。自助委託:客戶自己使用遠程自助系統自主操作。電話委託:客戶可致電交易所進行電話委託交易。第四章 收費標準
交易費用包括:點差、手續費(單邊萬分之六)、延期費(收繳標準根據交易所具體規定執行)。手續費:客戶每執行一筆交易須繳付手續費。手續費繳納水平為單邊萬分之六。如果需要實物交割的客戶還需繳納提貨費或交貨費。提貨費包括加工費、儲運費等:收取標準為每克10元人民幣;交貨費包括檢驗費、重鑄費等,收取標準為每克6元人民幣。註:客戶的交易保證金打入交易所指定銀行託管帳戶,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以上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五章 清算
客戶賬戶實行集中的資金清算原則。“集中”是指由交易所和託管銀行對客戶資金統一進行清算。客戶在交易所指定的銀行開立資金清算賬戶(保證金賬戶);資金託管銀行根據交易系統每日結算數據(結算時間為次日凌晨4:00至6:00),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金劃轉。客戶可通過交易系統實時查詢資金清算明細數據,如有異意,可在24小時內向交易所提出覆核申請。第六章 交割
現貨全額交易前,客戶必須在交易所指定賬戶存入與欲購買金條等值的人民幣資金,買入的金條可選擇提貨或再次賣出;客戶如需賣出已提貨的金條,可直接通過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櫃檯賣出。延期交收交易的實物交割地為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持有白銀多頭的客戶在每個交易日上午10點至下午4點可向公司進行提貨申報(客戶在此之前須向其保證金帳戶記憶體入足額貨款),提取實物白銀;持有白銀空頭的客戶在每個交易日上午10至下午4點向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進行交貨申報,將銀條交與浙江君正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結清貨款,完成交割。客戶申請交割實物白銀的數量須為1000克的整數倍,最少交割數量為1000克。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開市(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交易時間:周一早8:00至周六早4;00。結算休市時間:交易日內,夏令時凌晨4:00至6:00;冬令時凌晨4:00至7:00(此時段不報價也不能進行交易)。如遇特殊情況,交易所的具體開市、休市時間以交易所通知為準。交易管理
保證金制度
客戶的交易保證金由交易所委託銀行進行封閉管理。託管銀行根據交易所交易系統,對客戶交易保證金每日進行結算。交易所實行交易保證金制度,白銀現貨延期交收交易的預付交易保證金成交總金額的8%。客戶的交易保證金會由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需要進行調整,交易所會通過其內部交易系統、網站或其他方式,提前一個交易日予公告。需要注意的是,此公告一經傳送即視為收到。自傳送公告之日的次日結算時,客戶的所有持倉均會按照調整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進行結算。強行平倉
賬戶的買入和賣出的風險率是衡量風險情況的標準,風險率=客戶權益÷買入和賣出占用交易保證金,當客戶的賬戶風險率小於100%時,交易系統會提醒客戶需要追加交易保證金,否則只能減少持倉量,直至賬戶風險率等於或者大於100%。當賬戶風險率達到50%時,客戶持倉單就會被強行平倉。風險提示
投資須謹慎
君正貴金屬的白銀延期交收交易具有高投機性和高風險性,不適合於利用養老基金、舉借債務、銀行貸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進行投資的投資者。滙豐貴金屬交易市場的白銀延期交收交易只適合於以下投資者:
A、投資者必須是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B、能夠充分保證、同意和理解一切有關於此交易的風險,並且在經濟,生活等其他方面有能力 承擔所有風險的投資者;
C、由於此交易的高風險性,若投資者的所有賬戶餘額全部損失,仍不會改變其正常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