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2015年11月發布《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5》(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包括人口流動遷移和城鎮化、流動人口的生存發展和社會融合、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流動人口衛生計生服務管理四個專題。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表示,今年7月全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查詢平台正式啟用,到10月底有25個省已經正式上線套用,預計到11月底會達到29個省。
人口流動單位呈現出由個人向家庭的轉變趨勢,並且打算今後在本地長期居住的意願增強。
11月12日,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流動人口生育第二個孩子可以在現居住地登記。
流動人口
流動方式由個人向家庭轉變
人口流動單位呈現出由個人向家庭的轉變趨勢,並且打算今後在本地長期居住的意願增強。
“十二五”時期,中國流動人口年均增長約800萬人,2014年年末達到2.53億人,根據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和城鄉人口變動趨勢預測,到2020年,中國流動遷移人口(含預測期在城鎮落戶的人口)將逐步增長到2.91億。
東北人口10年流出180萬人
東北人口的外流情況已經得到了國家層面的關注。新京報記者2015年11月12日獲悉,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正準備研究東北的人口遷移流動。
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東北三省總人口為1億995萬人,對比之前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10年間東北人口淨流出180萬人。
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表示,目前中國人口發展已經從生育主導轉向遷移主導。換句話說,在人口總量略有增加的情況下,下一步地區性人口變化主要是由於遷移流動。
他表示,近年來東北出現人口外遷的現象,而衛計委2015年調查研究的內容就是什麼人往外流、流動對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究竟產生怎樣的影響。據介紹,目前國家衛計委流動人口司正在部署該項工作,預計在明年1、2月份調查完成,或將在明年7月份形成報告對外公布。
流動方式的轉變
近9成的已婚新生代流動人口是夫妻雙方一起流動與配偶、子女共同流動的約占60%
越來越多流動家庭開始攜帶老人流動
居住時間的變化(2014年)
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居住的平均時間超過3年
在現居住地居住3年及以上的占55%
居住5年及以上的占37%
半數以上流動人口有今後在現居住地長期居留的意願
打算在現居住地繼續居住5年及以上的占56%
子女在現居住地出生的比例:
2010年達到35%
2013年達到58%
生“二孩”可在現居住地登記
在被問到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之後,流動人口可不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二孩生育登記,享受相關的服務內容時,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表示,流動人口是全部人口的一部分,對於流動人口相關管理和服務服從整個工作安排,要落實好,讓流動人口更方便。
王謙說,第一個孩子的生育本來就要求登記,第二個孩子按照原來的政策要求要回到戶籍地去審批。根據近期已公布的訊息,一孩二孩生育登記都已經不再審批了,這樣流動人口生育第二個孩子也可以在現居住地登記。
目前已把原來用於一孩登記的有關工作程式擴展到二孩,比如手續不全要通過承諾制來做。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把這些程式告訴基層,指導基層加強流入地和戶籍地的信息溝通,把網上辦事工作進一步往前推進。
同時,王謙說,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預計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生育的數量會大幅度上升。
婚育證明電子化改革全面推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表示,今年7月全國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電子化查詢平台正式啟用,到10月底有25個省已經正式上線套用,預計到11月底會達到29個省。
王謙說,這個平台啟用以來總體運行良好,到目前為止全國跨省查詢量86萬人。浙江等12個省市已經取消了紙質婚育證明,這項改革目的就是要藉助信息化手段實現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信息的互聯互通,改變過去流動人口外出需要事先獲得紙質證明的模式,這樣為流動人口在異地獲得計畫生育服務提供很大方便,減少了民眾的麻煩。
何時能落地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流動人口可否在現居住地辦理二孩生育登記?衛計委官員的肯定表態讓人吃了一顆定心丸。果能如此,以往那些流動孕婦挺著大肚子奔走全國的痛苦記憶,或將真的成為塵封的往事。不過,說易行難,從高層政策到現實常態,仍有不少溝溝坎坎有待跨越,特別是面對以往相對固化的辦理流程。比如,流動人口如何去現居住地登記?相關基層組織會不會以各種情由設定新的門檻?如何切實保障包括流動人口在內所有民眾的生育權益?這些問題都是堅硬的現實存在。
以準生證為例,看起來只是一個服務性、備案性的存在,然而到了現實操作層面,尤其是到了基層政府,則手續複雜、材料繁冗、公章蓋了一個又一個,演變為一種行政批准。更有甚者,原本是公共服務的一個子項,被異化成了權力尋租的工具。儘管國家衛計委幾次三番簡化程式,一些基層政府和部門卻置若罔聞。
此外,隨著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預計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生育數量會大幅上升,這也會加重這些地方和部門的工作量。到時候,地方上會不會以管理難為由繼續抬高門檻,值得觀望。
當然,不便明言的理由還包括因簡化程式而觸動部門利益等,畢竟,在長達30多年的計生政策執行中,部分管理、服務職能已經蛻變為豐厚的現實利益,一旦被褫奪,難免出現不適。
凡此種種,一方面,既有待於中央層面做好頂層設計,並加強監管,理順中央與地方、流入地與戶籍地、不同人口管理部門之間的關係,做到協同發展,共同保障流動人口的生育權利。做好流動人口的相關管理和服務,才能真正實現全民共享改革紅利的願景。
另一方面,也寄望於各地各部門真正轉變觀念,從人口長遠發展的大局出發,提供便捷、均等的公共服務。這其中,技術手段的改進固然十分重要,比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實現電子化,流入地與戶籍地人口信息的互聯互通等,在資訊時代,這些問題其實並不難解決,關鍵還在於能不能跳出利益藩籬,真正從管制走向服務。
還有,在這個過程中,為了避免依然出現“中梗阻”的情形,還有必要建立暢通、高效的救濟渠道,通過媒體及社會監督,以及強力的追責,推進基層辦事部門的徹底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