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洪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發〔2010〕24號)和《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關於洪江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洪發〔2010〕25號)精神,設立洪江市農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地址:湖南省懷化市洪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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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一)擬訂農業生產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擬定農村經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金融保險、稅收、農業財政補貼及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制定相關政策。
(二)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參與指導耕地、農用水域與灘涂使用權流轉和減輕農民負擔、惠農政策落實工作,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工作。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項目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制定大宗農產品與農業投入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建設。培養、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提供相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的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承擔農藥的廣告審查工作。擬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七)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擬定農作物有害生物與植物檢疫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擬定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檢疫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擬定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和植物檢疫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監督指導全市植保植檢體系建設、農作物有害生物測報防治、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監測、控制,發布、上報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徵集、發布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研究與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濕地、草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業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擬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開展耕地地力評價,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加強對新開發、復墾和整理耕地後續培肥工作的管理,制定後續培肥方案並組織實施。運用工程設施、農藝、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不含沼氣)發展和農業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對農產品產地安全實行分類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制定全市蔬菜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蔬菜管理規定、蔬菜產銷標準;做好蔬菜生產和新技術、新品種的研究、引進、推廣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全市蔬菜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組織實施蔬菜的產地認定、質量認證、市場準入和安全檢測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蔬菜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愛衛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和行政審批綜合辦公有關工作;組織全局抗災救災工作;負責本局的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
計畫財務股研究提出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保險等有關政策提議;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組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有關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建議,編報項目資金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並監督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
政策法規股(加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牌子)
組織宣傳農業產業政策;組織農業法律法規與規章的實施,推進農業系統依法行政;組織實施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普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和農業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指導與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行政許可、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制定行政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
擬定全市農產品市場和農資市場建設及管理的政策建議;擬定農產品行銷促銷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農產品質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綜合協調管理農產品質量標準、監督、認證工作;擬定全市農業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認證認可體系建設規劃和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管理工作;擬定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及農業市場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
(加掛科技教育股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及計畫生育管理等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承擔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管理;負責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職稱評審及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
擬定農業科技、農民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承辦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工作;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組織農民職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研究與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蔬菜產業發展規劃;制定蔬菜管理規定、蔬菜產銷標準;負責規劃指導全市蔬菜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組織協調全市蔬菜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