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詞語】:洪水位
【注音】:hóng shuǐ wèi
【釋義】:汛期內河流超過灘地或主槽兩岸地面時急劇上升的水位。多因流域內降雨或融雪而引起。也有依據歷年觀測資料確定某一歷時的水位作為下限,超過此限的水位即稱“洪水位”。
設計洪水位
設計洪水位是水庫設計的重要參數之一,它決定了設計洪水情況下的上游洪水淹沒範圍,它同時又與泄洪建築物尺寸、型式有關,而泄洪設備型式(包括溢流堰、泄洪孔、泄洪隧洞)的選擇,則應根據設計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質條件和壩型、樞紐布置特點擬定,並注意以下幾點:(1)如攔河壩為不允許溢流的土壩、堆石壩等壩型,則除有專門論證外,應設定開敞式溢洪道。
(2)為增加水庫運用的靈活性,尤其是下游有防洪任務的水庫,一般宜設定部分泄洪底孔和中孔。泄洪底孔要儘可能與排沙、放空底孔相結合。
(3)泄洪設備的型式選擇,應考慮經濟性和技術可靠性。當在河床布置泄洪設備有困難時,可研究在河岸設定部分旁側溢洪道和泄洪隧洞。
(4)泄洪閘門類型和啟閉設備的選擇,應滿足洪水調度等方面的要求。
校核洪水位
指遇到大壩校核洪水時,壩前水庫達到的最高水位,也稱非常洪水位。水庫遇到大壩的校核洪水時,在壩前達到的最高水位。它是水庫在非常運用情況下,短期內允許達到的最高水位,是確定大壩頂高及進行大壩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據。此水位可採用相應大壩校核標準的各種典型洪水,按擬定的調洪方式,進行調洪計算求得。
兩者區別
水庫或大壩的防洪標準。水庫或大壩按設計洪水位進行設計,用更高一級級的洪水標準進行校核。校核防洪標準就是水庫防禦非常洪水的能力。在水庫工程設計年中,通過水文計算,求得校核標準的洪峰流量、不同時段的洪水總量、洪水過程線、洪水的地區組成等,並據此進行各項水工建築物的安全校核設計及控制運用設計等。 校核洪水位是當水庫遇到校核洪水標準時,在壩前達到的洪水位。它是水庫在非常運用情況下,允許臨時達到的最高洪水位,也是確定大壩頂高及進行大壩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據。例如:有的水庫按百年一遇洪水進行設計,按千年一遇洪水進行校核。其他概念
1.死水位和死庫容。死水位是指水庫在正常運用情況下,允許消落的最低水位,又稱設計低水位。死庫容是指死水位以下的水庫容積,又稱墊底庫容。一般用於容納淤沙、抬高壩前水位和庫區水深。在正常運用中不調節徑流,也不放空。只有因特殊原因,如排沙、檢修和戰備等,才考慮泄放這部分容積。2.正常蓄水位和興利庫容。正常蓄水位是水庫在正常運用情況下,為滿足興利要求應在開始供水時蓄到的高水位,又稱正常高水位,興利水位。興利庫容,即調節庫容,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用以調節徑流、提供水庫的供水量。
3.汛期限制水位和結合庫容。汛期限制水位系指水庫在汛期允許興利蓄水的上限水位,在常規防洪調度中是設計調洪計算的起始水位。防洪限制水位與正常蓄水位之間的庫容稱結合庫容,此庫容在汛末要蓄滿為興利所用。
4.防洪高水位和防洪庫容。防洪高水位是水庫遇到下游防護對象的設計標準洪水時,在壩前達到的最高水位。防洪庫容是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用以控制洪水,滿足下游防護對象的防洪標準。
5.設計洪水位和攔洪庫容。設計洪水位是當水庫遇到大壩的設計洪水時,在壩前達到的最高水位。它是水庫在正常運用情況下允許達到的最高水位。設計洪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稱攔洪庫容。
6.校核洪水位和調洪庫容。校核洪水位是水庫遇到大壩的校核洪水時,在壩前達到的最高水位,它是水庫在非常運用情況下,允許臨時達到的最高洪水位,是確定大壩頂高及進行大壩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據。校核洪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間的水庫容積稱調洪庫容,用以攔蓄洪水,在滿足水庫下游防洪要求的前提下保證大壩安全。
7.總庫容。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全部靜庫容。它是一項表示水庫工程規模的代表性指標,可作為劃分水庫等級、確定工程安全標準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