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文瀾

洪文瀾,出生於1891年,卒於1971年,字賦林。

洪文瀾(1891---1971),字賦林,東梓鄉(今東圖鄉)洪家塘人。自幼勤學,成績優異,畢業富陽縣立高等國小校時,名列榜首。後卒業於浙江法政學校。
民國3年(1914),文瀾潔奉公。數年後任京師高等審判廳推事,擢升入大理院。18年任最高法院推事,並參與“判例”整編工作。24年,以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司長派赴日本考察司法。回軼事,復任最高法院推事,兼中央呂學、中央政治學校教授,主講《民事訴訟法》、《民法債編》等課程。抗日戰爭爆發後,隨政府西遷重慶,任最高法院民庭庭長,兼司法院首席參事。抗戰勝利,任為司法院大法官,兼上海法學院、上海政法學院、東吳大學教授。解放前夕,拒絕國民黨政府南遷廣州之請,寓居上海。建國後,繼續任教高等院校,兼任上海法學會常務理事、《華東法學雜誌》副主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虹口區委主任委員、虹口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職。1971年,病歿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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