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

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

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8月,當時命名為洛陽縣法院,1956年1月,改名為洛陽市郊區人民法院,2000年改名為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現址坐落於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06號。全院有人員10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1.2%,其中碩士9人,占總人數的8.9%。

法院簡介

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8月,當時命名為洛陽縣法院,1956年1月,改名為洛陽市郊區人民法院,2000年改名為洛陽市洛龍區人民。現址坐落於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06號。全院有人員101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1.2%,其中碩士9人,占總人數的8.9%。法院隊伍呈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洛龍區人民法院現設有政治處、辦公室(行政科、督查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政研室、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技術輔助工作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金融審判庭17個內設機構以及關林法庭、龍門法庭、李樓法庭、古城法庭、白馬寺法庭5個派出法庭,1個全供事業單位行政執行中隊。

法院建設

洛龍區法院以抓隊伍建設為根本,以抓案件質量為核心,以落實“司法為民”為宗旨,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內強素質,外塑形象,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樹公信,年均審結各類案件3000餘件,法院的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所獲榮譽

連續六年被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先進集體;連續兩年被市中院評為“人民滿意的好法院”;連續五年被省高院評為法制宣傳工作先進單位;連續三年因處理涉訴信訪案件成績突出,被省高院評為“全省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因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成效顯著,被省政府命名為河南省“維權示範崗”;2011年,被市中院評為“全市優秀基層法院”。2012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先進單位,“法官送法進軍營活動”先進集體,被市委授予“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被洛陽中院評為“黨支部建設”先進單位。2013年度被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全市法院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全市優秀基層法院;被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黨委評為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及先進基層黨組織等榮譽。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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