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洛陽新區管委會綜合辦公室,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順應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和變化,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推進優勢企業上市步伐,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融資形式,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有利於企業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規模快速擴張、跨越式發展;有利於企業實現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提高企業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力;有利於拉動地方經濟快速發展,實現財稅增收、就業增加,提高區域經濟發展整體競爭力。隨著我國主機板、中小板恢復新股發行,創業板開始運行,企業上市正面臨大好機遇。但從我市實際情況看,還存在著對資本市場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認識不到位,扶持企業上市的體制機制不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力度不夠,企業上市後備資源不足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市在新一輪快速發展中的比較優勢和趕超動力。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企業上市和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認清形勢,搶抓機遇,努力開創我市企業上市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企業改制上市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建立健全促進企業上市的工作機制和配套政策,大力培育上市資源。充分利用當前資本市場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積極支持已上市企業實現增發再融資。加強協調服務,加快企業上市步伐,鼓勵、引導、促成一批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上市,帶動我市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在我市努力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輔導一批、申報一批、上市一批”的上市梯次推進格局。力爭每年有4—5家企業完成改制,逐步規範管理體制,提升經營業績;力爭每年有2—3家企業逐步達到上市條件,進入上市輔導和備案階段;開展實質性申報工作,力爭每年有1家企業通過國家證監會核准發行股票。
三、加強對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工作
(一)上市後備企業應具備的條件。上市後備企業必須是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淨資產在2000萬元以上;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行業;主業突出,在國內具有領先優勢或核心技術在本領域具有領先與發展優勢;達到或接近國家規定的上市條件;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結構,運作規範,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高新技術企業優先進入上市後備隊伍。
(二)建立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對照上市企業標準,按照境內外不同證券市場的上市條件和規則,建立上市後備資源庫,並每年從中篩選出省、市重點後備企業。省、市重點後備企業首先由企業自主申報,由市金融辦商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民營局等相關部門後確認,名單報市政府同意後予以公布。對上市後備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審核一次,對入選的企業予以重點支持、重點培育,並享受我市企業上市扶持獎勵政策。
(三)加強對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各級企業上市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上市後備企業進行交流、調研、諮詢服務,幫助後備上市企業做好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加強與境內外證券市場的交流與合作,建立和完善聯繫協調推進機制;要及時深入企業了解上市進程,加強各類投資機構與後備上市企業的資本對接,促進後備上市企業迅速成長壯大。
四、加大推進企業上市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通過河南證監局上市輔導驗收,待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其首發申請材料後,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企業在國內外正式獲準發行股票後,再獎勵50—120萬元。其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獎勵120萬元,在國內中小板上市獎勵80萬元,在創業板上市獎勵50萬元;在美國場外交易電子報價板(簡稱OCTBB)、國內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等股權交易市場成功掛牌上市,一次性獎勵20萬元;引導企業理性買“殼”上市,對實現買“殼”上市並將其上市公司註冊地遷至我市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政府獎勵資金的對象是在上市中起主要作用的企業人員。
(二)已上市企業首次以配股或增發方式實現再融資,且募集資金80%以上投資於我市的,按照實際募集資金的1‰一次性獎勵企業,最高限額為50萬元。
(三)省、市重點上市後備企業在企業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因資產(所屬土地、房產、設備等)評估增值而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由受益地方財政待企業上市後按照企業盈利繳納的地方財政貢獻部分等額支持企業。
(四)上市後備企業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因改制涉及產權變更過戶且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的,由工商部門按變更登記辦理企業名稱等相關登記事項的變更。建設、房管、國土資源、規劃、稅務、文物、消防等有關部門應儘快辦理土地、房產、車輛、設備等資產過戶手續,相關費用在規定範圍內按最低標準徵收。上市後備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的,涉及到的土地出讓相關費用問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按程式研究後解決。
五、完善企業上市工作的體制機制和組織領導
(一)建立企業上市工作目標責任制。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和上市企業資源情況,制定企業上市工作考核辦法,並將企業改制、上市輔導培育、上市企業數量等目標列入各縣(市、區)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每年對各縣(市、區)企業上市工作進展、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考核,確保推進上市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對上市企業所在地政府和市直部門中扶持企業上市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完成企業上市目標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分層次記業績,其中,每上市一家企業(包括買殼上市),對企業所在地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記重大業績一次,對縣(市、區)和市直部門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員記幹部選拔使用優先條件一項(不超過3個人),對其中起到第一作用的,記破格條件一項;企業通過河南證監局輔導驗收,上市首發申請材料獲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後,對企業所在地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記重要業績一次,對第一作用人記幹部選拔使用優先條件一項。該項工作由市績效考核辦公室和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認定。
(二)建立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洛陽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門會議,研究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及時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重點上市培育企業,政府將派駐企業上市首席服務官,負責全程跟蹤做好溝通、聯繫服務工作。
(三)建立企業上市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已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公司債等形式實施再融資及生產經營出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市金融辦報告;上市後備企業(包括省定、市定上市後備企業),要按照中介機構進場、股份制改造、輔導備案、券商核心、輔導驗收、首發申報、材料受理、預審、初審、上會、上市等重要環節於每季度末向市金融辦報送有關信息和材料。
(四)開闢企業上市審批事項“綠色通道”,實行企業上市“一條龍”服務。各級企業上市主管部門要建立對上市後備企業的服務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企業上市進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抓好相關政策的落實。發改、國資、稅務、工商、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城建、國土資源、規劃、房管、環保、安監、科技等部門對企業上市中需申請出具合規性證明函件或辦理相關手續的,要及時予以辦理。對企業上市過程中涉及到多部門的審批問題,實行聯合辦公,要簡化辦事程式,實行特事特辦,提高辦事效率。
(五)充分發揮證券中介機構的作用。積極吸引國內外證券中介機構來洛開展業務,利用其專業優勢,開展多種方式的諮詢、培訓、輔導等上市服務工作。要建立中介機構執業與誠信檔案。對進入我市開展業務的中介機構實行備案制,記錄其市場業績、信譽和服務水平等情況,對資信良好、執業能力強的中介機構優先向上市後備企業推薦,為企業聘請中介機構提供諮詢和便利。對弄虛作假、不認真履行契約、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中介機構,要給予通報批評並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在洛開展相關業務。對嚴重失信、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市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督力度,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六)大力培養和引進證券高級人才,建立證券高級人才引進和激勵機制。將培養證券高級人才列入我市緊缺人才培養計畫,培養一支熟悉證券市場、精通證券業務、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高素質人才隊伍。鼓勵和支持已上市企業、上市後備企業及上市工作主管部門引進專業人才,各部門要為引進的人才提供方便和服務,在戶籍遷移、人事關係掛靠、子女就學就業、住房安置、工資待遇等方面給予照顧,具體扶持政策按市委、市政府人才引進相關規定執行。
(七)建立企業上市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會由會計、審計、法律、證券、創投、財務、上市公司、主管部門等多方面的人員組成,定期為上市後備企業提供業務和政策諮詢服務,幫助我市後備上市企業做好上市的各項準備工作,加強與境內外證券市場的交流與合作,建立和完善聯繫協調推進機制,加強各類投資機構與後備上市企業的資本對接,促進後備上市企業迅速成長壯大。
各縣(市、區)政府要明確專門工作機構,負責做好企業上市的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對上市企業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企業上市指導服務工作體系,落實機構、人員、經費,儘快形成市縣上下聯動的工作局面,為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股票發行上市工作的意見》(洛政[2009]79號)同時廢止。
洛陽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