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內容
據悉,16歲的小麗是新娘表妹的同校,因為長得漂亮被請去當伴娘,可就在大家一起給新郎新娘鬧洞房時,幾名新郎的朋友卻在隔壁房間鬧起了伴娘小麗的“洞房”,這些人將小麗的衣服扒光,幾名男子同時將手伸向了小麗的身體。全身撫摸猥褻,甚至有人將手伸進了小麗的下體。
小麗家人已經報案。
案發經過
16歲的高中生小麗(化名)應同學之邀,為其哥哥趙某的婚禮做伴娘。小麗和高某同為泰安市某學校高中學生,小麗比高某低一年級。小麗告訴記者,9月26日,高某找到小麗,希望她能給他哥哥趙某的婚禮做伴娘。小麗礙於情面只得應允。讓她沒想到的是,十幾名男子在“鬧伴娘”時,扒光了她的衣服,隨後在她身上亂摸,給她身心帶來重創。
2013年9月26日早上八點半左右,車隊到了新郎家樓下。小麗回憶,十幾個男青年把她帶到新郎婚房隔壁的一個臥室,並鎖上房門。“之後我被推倒在床上,然後就有人衝上來亂摸,我不停地反抗,其間有人扒我的褲子。”小麗拚命掙扎後,對方稍微收斂了一些。但緊接著她再次被人拉了過去推到床上,身上的衣服隨後被扒光。“十幾個男的都往我身上壓過來,我根本無力反抗,他們在我身上到處亂摸。”小麗說,她當時嚇得只知道哭。
市民態度
泰安市民袁先生說,他在泰安參加過不少婚禮,而且多次當伴郎,這樣“鬧伴娘”的,他是頭一次聽說。“確實太過分了,覺得關鍵還是個人素質問題。”
正在泰安市某酒店補請賓客的新郎官宋先生說,此次“鬧伴娘”簡直就是胡鬧,“我覺得這些人就是不懷好意,藉機耍流氓。”
泰安市一位民俗專家說,“此次事件中,十多名男子借‘鬧伴娘’習俗趁機占便宜,甚至做出猥褻婦女的事,這只是一個例。”這位民俗專家提醒,在婚俗禮儀中,要注重自己的言行,在營造婚禮熱烈氣氛的同時,言談舉止要文明,不要讓喜劇演變成悲劇。
網友看法
“有很多地方這種打著“鬧洞房”旗號,實際進行的就是流氓活動。早該制止,懲罰。”
“為什麼不是鬧新娘呢,要是新娘被那樣, 估計新郎和公公再也不會說出那樣的話來了吧。”
“建議那些女孩不要嫁有此惡風的家庭……”
“這些人啊,真的是,以後那邊的人不要去做伴娘了,這太變態了。”
“難道新郎不用負責任么,或許人家就是故意的呢。”
受害人狀況
受害人小麗(化名)的情緒仍很不穩定,多次想輕生,不管白天還是晚上母親都寸步不離地守著女兒。“我晚上陪孩子一起睡,怕她想不開,她不睡我們都不敢睡。有時孩子半夜起來抱著被子哭,我也跟著她一起哭。”說到這裡,小麗母親的眼眶紅了。“這件事我們一定會追究到底。”小麗父親說。
伴娘小麗父親 誓要追究到底
記者來到山東泰安受害人小麗(化名)家。小麗坐在床上,一言不發。小麗母親說,小麗以前特別活潑,平時沒課喜歡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自從出事之後,每天都不怎么出門,在床上一坐一天,不吃不喝也不說話,有時候還會突然用頭到處亂撞,兩個大人也拉不住。”小麗母親說,現在朋友打電話找她玩,她都推掉了,也從不主動聯繫別人。
“以前我的頭上沒有白頭髮,從孩子出事到現在一個月時間裡,我的頭髮白了不少。”提起一個月前的事,小麗的父親仍然很憤怒。
“這件事我們一定會追究到底。”小麗父親說。
正在泰安市某酒店補請賓客的新郎官宋先生說,此次“鬧伴娘”就是胡鬧,“我覺得這些人就是不懷好意,藉機耍流氓。”
警方回應
據山東省泰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泰安公安”訊息,在“泰安伴娘”事件中,4名男子因為涉嫌強制猥褻婦女,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對於其他外逃的嫌疑人,警方正在全力進行追捕,並表示“必須要給受辱伴娘一個說法,為她討一個公道。”
近日,一則“16歲伴娘慘遭扒衣”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山東泰安16歲的小麗因為漂亮,被人請去當伴娘,可是這次當伴娘的經歷對她來說卻是一場噩夢。小麗被脫光衣服摸遍全身,多次想自殺。“泰安伴娘”事件一經報導 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巨大關注。
據了解,因涉嫌在“泰安伴娘”事件中強制猥褻婦女,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其餘被警方列為重大嫌疑的犯罪嫌疑人,正在警方全方位的追捕中。
事件結果
本報泰安2015年1月19日訊(記者 侯峰) 16日,“伴娘事件”受害人的父母趕到泰山區檢察院,感謝檢察官為他們伸張正義。據悉,該案經陸續公訴,已有6名涉案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均以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判處相應刑期,另有1名涉案人員剛剛落網。
16日上午,高先生和妻子將一面繡著“人民檢察 情系人民”的錦旗,送到承辦檢察官魏景峰的手中,兩人表示這回專門來檢察院,就是為了感激檢察官過去一年來的幫助。
據了解,高先生和妻子是江蘇省淮安市來泰安務工人員。2013年9月的一天,高先生年僅16歲的女兒高小麗(化名)應朋友之邀充當伴娘,讓她意想不到的是,婚禮當天,高小麗和另一受害人陳霞(化名),同樣是處於花季的16歲少女卻被七八名男子在“鬧伴娘”時,衣物被脫光並遭猥褻,給其嬌弱的身心帶來重創,精神幾近崩潰,多次試圖自殺。參與“鬧伴娘”的幾名男子因觸犯法律,很快被抓獲,被泰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此事件本報曾關注報導。
在案件公訴之初,高先生多次找承辦檢察官魏景峰要求嚴懲犯罪嫌疑人,言辭激烈情緒激動。魏景峰多次耐心接待高小麗、陳霞家人,考慮到兩家家庭困難,經請示後,承辦檢察官立即啟動法律援助程式,並為二被害人聯繫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記者了解到,案發後,受害人高小麗因精神受到嚴重刺激,患上抑鬱症,需要住院治療。但由於高家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初步治療花光了家裡的積蓄,無法承受每天幾百元的昂貴費用。魏景峰給每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做工作,使受害人能夠及時得到醫療救治。截至目前,高小麗共獲得來自涉案人員的近20萬元的治療費用。
據了解,該案經陸續公訴,已有6名涉案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均以強制猥褻婦女罪獲刑,被判處一到三年不等的刑期,另有1名涉案人員剛剛落網。